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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打工少年扮悍匪持刀抢劫 欠千元债无力偿还

2009年07月22日02:4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商场内鬼扮悍匪抢劫超市

  一名17岁少年获刑4年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实习生 吴丹 通讯员 崔杰锋)超市老板娘深夜打烊,突遭悍匪持刀抢劫,身中刀伤后被抢走了数万元……数月后,嫌犯落网,竟是其同商场刚满17岁的少年打工仔。

日前,番禺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少年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2008年9月某日晚,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某商场老板娘张某打烊时,一名蒙面持刀歹徒突然现身,持刀胁迫张某,并在推打中将其刺伤在地。其后,歹徒打开保险箱抢走数万元,为防止罪行败露,歹徒用绳子将张某捆绑住,还将商场内监控录像的电脑主机抢走。

  警方随后破获案件,发现蒙面悍匪竟是该商场一名17岁的打工仔刘某。据刘某供述,他因沉迷游戏机赌博,欠下几千元无力偿还,遂决定模仿警匪片进行蒙面抢劫。案发当天,刘某下班前藏在商场内,晚上11时许,当只剩下老板娘张某一人时,刘某进行了抢劫。

  番禺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虽刚满17岁,但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持刀胁迫、捆绑等暴力方法,抢劫受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到刘某尚未成年等特殊情况,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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