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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违法改建房中房出租 不愿调解拳打脚踢民警

2009年07月22日03:0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房主胆生毛 飞脚踢警察

  房中房整治开出首张最严厉“罚单”,一业主被刑拘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曾嵘) 违法改建房中房并出租,面对民警的调解,房中房主竟百般抵赖并暴力抗法、妨害公务,当场被刑拘。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房中房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这位大胆袭警的房东成为首个被刑事拘留者。据悉,这也是整治工作组首次使用最严厉的强制处罚措施。

  赖账打民警

  今年5月,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后,越秀区矿泉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向辖区内“房中房”屋主冯某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委托租户转告冯某,然而冯某一直置之不理。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未果。

  期间,租户担心房中房会被拆除陆续搬走。之后,几名租户数次向冯某索要之前缴纳的4000元左右的按金,但冯某拒绝退还。后来,双方闹到当地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当值社区民警与出租屋管理员出面进行调解,表示房中房出租不合法,业主理应把按金退还。

  但在调解过程中,冯某百般抵赖,死活不肯退还押金,后来情绪激动,还对社区民警拳打脚踢,踢伤了社区民警。

  因“妨害公务,暴力抗法”,冯某当场被刑事拘留。近日,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冯某实施逮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早就是“黑点”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3月,越秀区矿泉街出租屋管理员就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冯某位于广园西路79号9楼的某房是一套“房中房”。该房面积有80多平方米,业主冯某擅自改变房中结构,建成四套独立的套间,并已出租其中三套,每套租金为600~800元。由于该套房屋从未办理租赁备案,当地出租屋管理员多次上门,督促冯某办理有关手续,也一直无果。随后,该房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据悉,这是广州市开展房中房整治以来所开出的最严厉的“罚单”。市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组表示,在整治房中房过程中,如有出现暴力抗法,将从重从严处理。据了解,目前矿泉街已查出并确认18套房中房,其中业主已自拆14套。此外,还有十多套疑似房中房有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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