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全国相声新作品大赛组委会将16部相声作品进行拍卖,最后,《城管和地摊儿》与《时间隧道》分别以20万元的高价拍出。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姜昆说:“跟音乐人和小说家相比,相声作家很少得到著作权的保护,这就使得原本不兴盛的队伍一再分流。
演小品的“小沈阳”火了,火得据说这一年里可挣上1亿元;说“海派清口”的周立波也红了,每天30万元的票房收入雷打不动。然而,这些小品、“清口”、相声等“喜剧段子”,如一群“小零碎”,依旧是著作权保护的“死角”,一直被随意曝光、被任意侵权。上海曲艺家协会主席王汝刚感慨道:“一谈到曲艺界的创作和维权,阿拉笑星也笑不出来了。”
“包袱”如胶片 曝光即作废
其实,早在6年前,上海曲艺家协会就曾提出要拍卖独角戏作品。然而,立即有作者提出:好的独角戏就靠几个出其不意的“包袱”来支撑,拍卖了,包袱就漏气了。一位独角戏的作者认为:“独角戏的‘包袱’,就如同胶卷,曝光了,就作废了。”
上海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秘书长张泽纲认为:“跟音乐、小说甚至大戏的著作权不同,‘喜剧段子’有其特殊性,它的价值就在于出色的‘包袱’和噱头,‘包袱’泄露了,作品的价值就大跌,而且‘包袱’也很容易被别人‘偷’去重新创作。”张泽纲说:“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那些独特的‘包袱’和噱头在成为作品前,确实很难得到著作权保护。”
几天前,上海的“草根笑声”蔡嘎亮发现刻有自己演出内容的光盘出现在街头。蔡嘎亮很纳闷:“我没出版过碟片呀?”没几天,蔡嘎亮就感觉到,盗版碟片对他的舞台演出影响很大:“再甩原来的‘包袱’,剧场效果没那么好了。”在有关部门的追查下,蔡嘎亮发现,竟是自己请来录制影像资料的人把母带泄露出去了。
电视台导演常抱怨:上海曲艺界缺少新作品。身为滑稽戏演员的王汝刚却向记者透露:“其实,我们在剧场里也演新段子,却有意不上电视。为什么?一上电视,全曝光了,辛苦创作的新段子,立即没噱头了。再进剧场,还怎么演啊?”
依法作登记 版权可保障
一方面,喜剧段子“见光死”,观众不会重复地听着一个“包袱”而发笑;另一方面,很少有创作者愿意投入精力创作“喜剧段子”。姜昆说:“现在,很多相声作者写了一个段子,常被演员直接拿去演出了,一分酬劳都不给;稍好一点的,给个一两百块的稿费。演员拿这个段子参加商业演出,所得甚丰,却常常不跟作者分成。”姜昆认为,相声创作者的权益得不到重视和保护,削弱了相声作者创作的积极性。姜昆说:“没有优秀的作品,即使功力再强、造诣再深的艺术家,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王汝刚说:“上海能写独角戏的充其量不过20人,其中有的还是业余作者。”既然独角戏作家如此稀有,所得稿酬又如何呢?王汝刚透露:“上个世纪90年代,创作一个独角戏,剧团会给500块;现在,高一些了,不过1000块,一般不会超过2000块。”2000块钱,不及稍有名气的独角戏演员一场的商业演出费;而为了打磨一个独角戏,作者可能要花费两个月。既然写“喜剧段子”难以养家糊口,那些写相声、小品、独角戏的作者于是纷纷转向写电视剧。写一集电视剧,可以拿到8000元-10万元稿费。
眼下,还有一群年轻的“枪手”,从老的独角戏里挖“包袱”,从网络笑话中找“桥段”,从别人的相声里“摞叶子”,凑成各式“曲艺作品”填充荧屏。而那些屏幕上“喜剧段子”总让人有“似曾相识”的不悦。
著作权的阳光究竟几时能照到“喜剧段子”身上?张泽纲给艺术家们支招:“那些不便公开发表的‘喜剧段子’,可以到各地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上海市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主任姜阿宝分析道:“如果能对‘喜剧段子’进行文化产权评估,确定作品价值,那么,万一遭遇侵权,就能比照评估价值,方便地获得侵权赔偿。” 本报记者 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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