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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规使小贩游商有望合法 城管何去何从?

2009年07月22日13:4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晚报

   新闻提示

  昨日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条例》最大亮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可以不包括经营场所,但他们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这意味着全国3000万流动摊贩有望变身成为合法的个体户。

  有意思的是,看到这个消息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小贩,而是城管,于是顺便关注一下关于城管的新闻。

  首先看到一条今天《重庆晨报》的消息:重庆北碚招城管协管员要求至少做22个俯卧撑。哪行招人,适当要求身体条件也不过分,只是报道中一位当地干部“要求队员体能好,不是要追哪个、打哪个”的特别说明比较吸引人。

  再看其他消息:看不惯卖花老奶奶下跪,市民出言相救遭城管群殴(7月16日《都市时报》;整治占道经营,城管用钢盔帽打人(7月12日《生活新报》);东华好又多门口发生城管打人事件(7月12日《都市时报》);云南一日发生三起城管暴力执法致7人受伤(7月13日《生活新报》)……

  虽说城管打人,早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但看看也好,或许《条例》实施之后,想找这样的新闻就不容易了。因为专家已经预测“城管可能退出游商管理”,那样的话,大家见面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即使出现矛盾也是买卖纠纷,不会是“暴力抗法”与“暴力执法”这么让人惊心动魄——这大概就是条例“亮点”的“光芒”了。

  不过换个角度,如果《条例》真就这么定了,城管的生存前景倒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众所周知,大部分城市给城管的行政拨款都很少,而城管的创收渠道也就那么多。

  有人总结出这样的潜规则:小贩与城管之间,有个规矩,就是城管过一段时间才来抢一次,其余的时间不问,这样小贩们才有休养生息的时间。如果抢得太频繁,小贩们没法活了,那么城管们也就没法存在了……

  尽管专家也说了,“游商合法化并不意味着将取消城管”,“城管还有清查违建、清理黑车、保护城市绿化等多方面的职能”……但问题是这些执法活动是否足以养活城管?

  恐怕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城管争取到全额财政拨款,要么城管部门被精简合并。

  本报评论员木人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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