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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游公司”实为从事色情活动“拉皮条公司”

2009年07月22日19:1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在今年高校毕业生涌入社会之际,辽宁大连市有公司在招聘网站上打出“招聘陪游、月薪过万”的诱人信息,而对应聘者所要求的门槛却很低,并鼓励“女大学生兼职”。记者对此调查、暗访后发现,所谓“陪游”多数包含色情交易。
(7月21日半岛晨报)

  辽宁大连市出现的陪游公司,公开上演色情服务项目,这些所谓的陪游公司实为“拉皮条公司”。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些陪游公司却没有进入当地有关部门的打击视野。

  大连出现的陪游公司,公开在网上打出“美女展示”,并声称“陪游”就是“陪睡”,甚至还可以“包月”。有的陪游公司,会员覆盖全国各地,会员所要求的陪游金额从100元/天——1500元/天不等,多数价格在500元/天——1000元/天之间,最高的甚至开出了3000元/天。这些陪游公司成了名副其实的“拉皮条公司”。对此,我们不由得要问,面对如此猖獗的色情服务活动,当地有关执法部门哪里去了?

  发展旅游,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发展,是许多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发展旅游当然做好旅游服务,但这种服务是有道德底线的,是要遵纪守法的。然而,在一些旅游胜地,之所以色情服务屡禁不止,与这些地方有关部门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关,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色情活动“难免论”。有的地方出现内外勾结,只要开展打击色情活动,就有人通风报信,人为地造成色情活动屡禁不止。有的色情活动场所,甚至通过寻求“保护伞”,明目张胆地开设色情服务项目。大连出现的陪游公司,能够如火如荼,能够将“拉皮条”成为产业化,其中有何猫腻,我们不得而知。

  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严厉打击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等非法活动。”这一明令禁止的规定,为何在大连成为一纸空文,实在令人深思!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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