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7月22日电 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瞿知泉凌洁运煤途中调个“包”就能赚上两千元,并自认为此举神不知鬼不觉,然而这群贪心的司机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日前,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洪某等22名被告人(其中有16名司机)有期徒刑、管制及罚金刑。
攸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2008年5月中旬,被告人刘某、洪某、戴某听到有些司机说将煤矿发运到电厂的煤在运输途中“调包”可以赚钱,于是3人合资在网岭火车站新货场租用一块场地作煤坪,并从萍乡买来劣质煤放在煤坪内,然后3人分别联系各自熟悉的司机叫他们在帮煤矿发运时到他们煤坪来“调包”,即司机把发运的煤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煤坪,再从煤坪购买劣质煤送往发运单位。每换1吨煤,补给司机200元钱不等,3人再将调换来的优质煤卖掉挣钱。
运煤途中调个“包”就能赚上两千元,洪某等人开办的煤坪开张后,果然生意兴隆,许多司机把煤炭运到此处进行调“包”并获取了高额非法收入。案发后,部分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认犯罪事实。22名被告人均退赔了受害单位经济损失或退缴了非法所得。
法院认为,洪某等2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