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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共场所儿童优惠考虑身高年龄标准并行

2009年07月24日04:3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儿童票优惠

  市物价局:只要条件成熟即可实行双重标准

  目前

  广州公共服务场所儿童票价优惠,主要采取身高标准和年龄标准两种不同的优惠方式。其中,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按照身高来确定儿童的优惠幅度;景点以“身高为主,身份和年龄为辅”的方式确定优惠幅度。


  将来

  市物价局称,等到时机成熟,将考虑实行儿童“身高和年龄双重优惠标准”,即:在一般情况下,儿童票价优惠继续按照身高标准实施;但如果当事人愿意,并提供相关证明,则以年龄标准享受优惠。

  本报讯(记者叶平生通讯员吴晓军)目前,广州有关儿童票价优惠政策主要是依照身高标准(即120厘米以下免费,150厘米以下半票)执行。在年初的广州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应该改按年龄标准执行。市物价局昨天在答复该政协委员提案的说明中表示,目前暂不具备条件。

  记者了解到,随着近年来儿童营养状况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儿童的平均身高越来越高。根据卫生部2006年12月31日发布的调查数据,30年间,中国儿童的平均身高提高了6厘米。笼统一刀切地按照身高标准实施票价优惠,难免导致一些儿童因个子高而无法享受本应享受的票价减免优惠,有失公平。

  市物价局认为,对于某些特殊的行业而言,年龄标准并不比身高标准更科学。例如,公交、铁路行业对儿童的优惠措施一直以来都以身高为标准,这主要是考虑身高低的儿童通常“占位”较小,对车厢带来的空间压力较小。从这个角度讲,采用身高标准界定儿童票价优惠与否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双重标准”方案还不成熟

  市物价局表示,将积极对现行儿童优惠政策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其中,他们还设想了一个“双重标准”方案,即,儿童票价优惠一般以身高条件为标准,但如果当事人愿意提供证件的,也可以以年龄为标准。该“双重标准”方案还不成熟,如果可行,将在市物价局的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如公交车、地铁、轮渡、游览参观点——适时推行。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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