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启峰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将在2012年底前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推行。专家认为:“省直管县不仅是财权的问题,干部人事权是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
我省“扩权强县”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均已启动并出现可喜局面。第二批“扩权强县”15个试点县将在年内出炉。
7月9日,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将在2012年底前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推行。
今年初,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其后的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一系列文件,指向“提高县委书记地位,为省直管县进一步奠定基石”。
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在现行体制的刚性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制约下,财政单兵突进式的改革将步履维艰,“省直管县不仅是财权的问题,干部人事权是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
县委书记可提副厅级 “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
省直管县,对县委书记而言已有更早的时间表。
今年7月前,云南、河北、湖南等省份相继落实中组部要求,规定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需按程序报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这是自1983年实行干部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管理体制后的一项重大调整,在此之前部分省份将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权下放到地市级党委。
湖南泸溪县委组织部官员杨子晚说:“往后县委书记的推举任用从县级组织部开始,由地市级呈报省委组织部,部委会讨论后呈报省委常委会,最终通过票决制任用,省委也将在更大范围内调配县委书记。”
4月12日中组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应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这项重大调整已经列出时间表,“2009年上半年,各地要建立制度,落实此项规定。”
5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贯彻落实《规定》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县一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
杨子晚认为:“书记作为一把手,岗位重要,但以往不够重用,由省委任命是对县委书记重视程度的提高。往后的县委书记由省委任命,现任优秀书记也有待突破上升瓶颈。近年来湖南干部选拔开始重视基层,泸溪县原县委书记已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而以前提拔一个副厅级干部需要调到地市一级任职。”
此次中组部《规定》中,对县委书记可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县委书记的举措也加以明确。
向县域自治走出一步 “与地市级平行可能是解决县级困境的一个方向”
在《规定》发布前,有半数的省区已恢复省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
“目前省管基层组织工作只涉及人事任命权,其他日常事务还是由地级市管理。”杨子晚认为:“往后实现省直管县,与地市级平行可能是解决县级困境的一个方向。”
作为试点省份,浙江省自1992年起,对13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2009年开始全面扩权强县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毛寿龙说:“扩权强县涉及财政、土地管理、城市发展权限、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几百项权限,或许是向县域自治走出了一步。”
还有待进一步改革 “县级应由间接选举向公开直接选举发展”“省管书记,省管财政,谁管都不是问题。如果只是停留在省市县三者的职权关系,停留在先拿走多少,再放回多少的思路,难以解决问题。”于建嵘认为:“省直管县,只是解决治理层级和规模问题,而体制性的突破,是解决政治权力来源问题。”
“县域治理需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建立一整套干部管理制度。”于建嵘说:“地方政治自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充分发挥地方政治精英对地方政治的主导作用,需要改变目前县级政权的异地为官制度。”
于建嵘认为,县级应当由间接选举向公开直接选举发展,构建真正的基层自治体制。通过重新确立县级政权和县级领导人的政治定位,建立真正的责任政府。“建立县域政治的关键是建立政治授权程序,使县政领导获得实在的政治授权。”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综合《中国新闻周刊》、《人民日报》、《东方早报》等
我省行动 第二批扩权强县名单年内出炉 本报讯 (记者孙洪伟)启动“扩权强县”试点,推进“省直管县”改革,成为化解县域经济发展烦恼的一条探索之路。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扩权强县”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均已启动并出现可喜局面。第二批“扩权强县”15个试点县也将在年内出炉。
首批“扩权强县”加速发展 2007年,我省“扩权强县”试点全面启动。
首批确定户县、高陵县、岐山县、凤翔县、兴平市、三原县、神木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韩城市、华县、旬阳县、南郑县、柞水县等15个县(市)为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
当时的总体要求是,在坚持行政管理、干部管理和现行财政体制及利益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把原需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把原需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部分事项,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为了保持市一级管理上的完整性,扩权县(市)在报省审批和自行审批的同时抄送所在设区市。
据悉,试点启动以来,各扩权县(市)充分利用“扩权”机遇推动经济发展,2007年,15个扩权县(市)GDP平均增幅17%,其中,高陵、神木、靖边、吴起等4县增幅均在20%以上,高陵县增幅更是高达33.1%。神木县顺利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从而改写我省没有全国百强县的历史。
我省已启动财政省管县试点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目前正在积极谋划确定第二批“扩权强县”试点县,第二批试点仍将确定15个县(市)。省发改委体改处处长袁建岐说,最快今年9月,试点名单将确定。第二批试点县将把原先执行的管理权限更加细化。
在财政省管县试点领域,2006年,我省已经下发关于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并从2007年起,对全省15个县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首批试点县分别为蓝田县、宜君县、太白县、永寿县、大荔县、佛坪县、留坝县、宁陕县、岚皋县、镇安县、丹凤县、黄龙县、延长县、佳县、定边县。
省政府多次派员深入其他省份,对开展扩权强县和省财政直管县问题调研,吸取经验。
专家观点 改革可分三步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张占斌:“省直管县”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目前各省的强县扩权的改革试点,即省主要对试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直管主要干部,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步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市的职能要有增有减,县的职能要合理扩充。第三步是市的改革,扩大市辖区范围,临近镇乡或县可改为市辖区,合理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管县的地级市,市县分置,省直管县。
经济发展促强县扩权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在浙江是蓬勃的民营经济的发展,才有了强县扩权的要求;在江苏,是县一级机构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体,才产生了省管县的呼声。概而言之,是县域经济的迅猛发展,才会有省管县的要求。不过绝大多数的观察家在看到强县扩权时,并没有理顺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往往将作为经济发展结果的强县扩权视为经济发展的诱因,殊不知经济发展之后才会有强县扩权的要求。
新闻背景 财政“省直管县”地区超过20个 海南省自1988年建省起,就没有实行“市管县”,被称为“海南模式”。1992年、1997年、2002年、2006年、2008年,浙江省连续5次出台扩权强县相关政策,被称为“浙江模式”、“义乌模式”。截至目前,全国试点推行财政“省直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推行财政“省直管县”的地区超过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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