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拼车当“黑车”处理?北京出台交通新规定引发争议
本报综合报道 借鉴奥运会期间绿色车队的经验,北京拟立法对中心区日间货运实行总量控制。23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草案还规定,大型商业设施立项时须作交通影响评价。
争议焦点
条例摘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问题:市民顺路拼车是否违法?新条例是否会对此做出处罚?
专家回应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称,法规暂不会对此进行规定。
条例草案中,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或者货运的,由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并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但备受争议的拼车是否也应该受处罚并未在草案中给与界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表示,拼车不同于黑车,他不赞同把拼车当做黑车进行处罚,但该法规目前不会对拼车行为进行相关的规定。
张引解释说,之所以并没有将拼车内容写入法规,主要是拼车从环保、节能的角度来看,都有积极意义。从经营的角度来讲,拼车不好管理,情况比较复杂,但他认为拼车不应该算黑车,不要去罚。
同时,拼车如果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具体认定标准也比较困难。张引表示,纳入法规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且很多情况不好操作,譬如拼车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如何界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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