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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崇州网吧集体涨价 可能涉嫌垄断经营(图)

2009年07月25日07:3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四川在线
  顾客若发现有低于统一价收费,拨打电话投诉可获200元奖励

  集体涨价之前,每个网吧的经营者还缴纳了2000元的保证金

  “以前上网,会员价才1.5元一个小时,现在2.5元,一下涨近一倍。”18日晚,崇州市不少网友到网吧上网时,被吧台前的《温馨提示》挡了回去,提示上写着:“会员最低消费2.5元/小时、临卡最低消费3元/小时、通宵最低消费8元。”崇州网吧协会一会员表示,涨价是为了维护所有网络经营者的权益,并淘汰那些“不良”网吧。
昨日,崇州市物价局得知此事后表示将展开调查。

  苦了谁?

  消费10元钱少上3小时

  “同样多的钱,以前能上两个小时,现在只能上一个小时”

  前晚,朱先生和几个朋友刚走进崇州市区唐安西路一家网吧,网管说上网费调到了每小时3元。其后,朱先生一行又来到数家网吧,均被告知全市网吧已统一涨价,是网吧协会让涨的。朱先生说:“同样多的钱,以前能上两个小时,现在只能上一个小时,又不提前告知。”

  昨日上午,网友“红蜻蜓”来到一网吧,充了10元钱会员费,便打开电脑上网。“10元原本可以上7个小时的,可不到4个小时,我的电脑就弹出需要充值的信息。”“红蜻蜓”走到前台询问得知,18日起,应崇州市网吧协会要求,所有网吧都统一调价,会员价涨到最低2.5元。“涨价前不说,交了费不退,这不是坑人嘛。”最终没有带够钱的他只有败兴而归。

  管了谁?

  涨价经营者先交2000元

  “若顾客发现有低于上述单价收费,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举报一经核实,将奖励200元。”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崇州市多家网吧,在这些网吧的吧台显眼位置,无一例外地放着一张格式、颜色、内容相同的红色木质《温馨提示》。内容为“在本网吧上网消费,会员最低消费2.5元/小时,临卡最低消费3元/小时、通宵最低消费8元,若顾客发现有低于上述单价收费,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后附8个电话),举报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200元现金。”但这块提示板上并没有落名。

  中午12时许,记者在唐安西路一家拥有近百台电脑的网吧内看到,网吧内不足十人在上网或打游戏。对于涨价原因,一名姓张的网管告诉记者,涨价前,网吧协会曾召集所有经营者开会,会上商议出台了涨价决定,每个经营者还缴纳了2000元的保证金。“不涨价,水电气、门面贵得维持不下去。但涨价了我们设备较差的网吧难以和新网吧竞争。”面对门罗可雀的情况,网管直言,生意冷清的很大原因就是调价。

  为了谁?

  目的可“淘汰"不良"网吧”

  “出台统一价格是打压价格战风潮,维护所有网络经营者的权益,淘汰那些"不良"网吧。”

  真是网吧行业协会要求网吧统一涨价的吗?记者根据《温馨提示》上的“举报电话”联系了多名协会成员。

  “不是协会要求涨价的,是因为网吧的各项开支愈加增大,全市网吧业主经协商统一对上网费作了调整。”一王姓经营者在电话中表示,他是网吧经营者行业协会成员之一。他说,相比于几年前网吧火爆行情,现在网吧的经营举步维艰,虽然大家知道涨价会导致网友减少,但仍是不得已之举。而涨价也是全市网吧经营者开会商量决定的。

  另一名手机尾号为679的会员则表示,涨价是为了避免同行间的恶性竞争。她说:“部分网吧地势较偏,机器环境都不好,就通过低价来抢客源。本来都是2.5元/小时,他们才1元钱,完全是恶性竞争。出台统一的价格就是打压这种价格战风潮,维护所有网络经营者的权益,并淘汰那些"不良"网吧。”

  各方说法协会会长:未要求网吧涨价

  “我们没有要求崇州网吧经营者涨价。”对涨价一事,崇州市网吧经营者协会会长王彦表示,协会成立于2004年,目前全市共有59家网吧。而协会主要的工作就是协调网吧的公共关系,涨价一事协会未作任何要求,也无权过问。他说,涨价一事都是各网吧经营者通过电话自行串联通知的,网吧协会并没有开过通气会。王彦表示,网吧业主涨价,这是属于市场行为。

  物价局:将展开调查并上报

  对网吧集体调价一事,崇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不知情。“对于物价,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以及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定价三种。”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吧上网费价格定制,属于后者,都是由网吧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律定制的。物价局不会对其价格进行干预。

  该工作人员指出,如果网友反映协会要求网吧经营者集体调价,就可能涉嫌垄断经营,如果还提出不涨价将罚款,更是违法之举。但到底违反哪些相关规定,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此,该局将进行调查,并上报有关部门。而崇州市文化局表示,对于涨价一事,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律师:经营者不能串通涨价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说,去年新出台的《反垄断法》明确提出要求行业协会应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行业协会违反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价格法》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何佳林认为,崇州市网吧经营者集体涨价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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