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25日电(记者崔浩天)来自山西大同市农村的少年张雷(化名)身材矮壮,他在人群中踮起脚尖寻找自己的母亲。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减刑宣判大会近日在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召开,有185名未成年犯获准减刑,刑期缩短范围最长的1年零11个月,最短的3个月。
这是山西省最大规模地对未成年人减刑。
17岁的张雷就在其中。他对记者说,2008年的一天,在被父亲体罚后,他离家出走数日住在网吧,缺钱就和同学持刀抢劫低年级的学生。“抢了两次,几十块钱,换来的是8年刑期。”
山西省首个“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基地”4月22日在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成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表示,将依法适当放宽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条件。
“虽然中国的刑事法律政策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比照成年犯要适度放宽,但是因种种原因均没有有效地予以落实。”冯少勇说,基地成立后将在减刑假释工作中体现国家对未成年犯的特殊保护和人性化关爱,强化教育、感化、挽救。
此外,对减刑和假释的条件进行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且执行一年以上的未成年犯可以申请减刑;减刑幅度视悔改、立功表现分为三个月至三年不等;每个年度都可提请减刑;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工作也坚持依法适度从宽掌握的原则。
此次获得减刑的185名未成年犯的减刑建议由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6月时提出,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布。
来自原平市农村的20岁青年王亚成(化名)2004年时与邻村的同学因为口角引发斗殴,故意伤害致同学死亡,被判处7年刑期。本次减刑宣判中他获得了最大的减刑幅度:1年零11个月。这也意味着他再过一个月将重新回到家庭和社会之中。
走进王亚成生活了近5年的房间——他们更愿意称之为宿舍而不是监舍,宽敞明亮,被褥整齐,8名未成年犯分享了4张上下床,书架上摆放着心理咨询丛书,甚至还有畅销书籍《于丹论语心得》。
“学员在这里学习文化、技术、心理健康三方面的课程,每人每年1000课时。”一名干警介绍。除了专职授课的干警,管教所还经常邀请青年创业先锋、专业心理咨询师、高校教授开专题讲座,播放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等知识类节目。
“在这学了好几门技术。”王亚成拿出国家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记者看,笑称自己已经是“中级职称”了。管教所里像他这样拿到技术证书的未成年犯已有180人。
“虽然在这一样上课,不愁吃穿,但是每次看到穿校服的中学生,我都很难过,希望能够再穿上校服回到校园。”犯罪时他还仅是一名初中生,但此后的5年他一直穿着这套灰黄色的囚服,背后印着管教所的中文缩写。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王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犯管教所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民警来说教育、感化是首要工作,其次是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技术教育,以便出狱后谋求职业。“决不允许在管教所出现牢头狱霸,决不允许管教所成为传播犯罪伎俩的场所,让青少年们早日走向社会成为新人。”他说。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文关爱同样也体现在了审判程序。9月起,山西省将在太原市所有基层法院采取矫正式审判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审理方式上,将研究和探索实施缓和型庭审,法庭环境、审问语气都尽量照顾青少年心理。在处罚方式上,以轻型化为主,尽量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范围。
据了解,今年以来,四川、江苏、山西等省都相继展开试点,推行“圆桌式审判”“教育式审判”“矫正式审判”等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创新,切实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人性化关爱。
“狂风暴雨中儿迷了路,绝壁悬崖上听到妈妈的呼唤……”张雷弹着吉他哼唱自己自编的歌,他很羡慕正在为出狱后的生活作计划的王亚成,“我要努力改造,争取明年再次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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