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山东省平阴县启动“法治平阴”创建工作一年多来,采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投入、健全考评体系三项措施,提高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推动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据了解,平阴是山东省首家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县。
该县建立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建法制宣讲团、“戏曲普法”团、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六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县政府把“法治平阴”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全县人均0.2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各乡镇按照人均0.15元的标准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各部门、单位普遍建立法治创建工作责任制,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县人大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法治县创建工作进行视察,促进创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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