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一辆没有牌照、仅挂有“治安巡逻”字样的“警用车辆”行驶在陕西省横山县的街头。记者上前询问发现,车内5名乘员中,没有一个人是正式警察,其中4人虽穿着戴有警察臂章的制服,却全是协警,另外1人身着便衣,自称为车辆驾驶员。“不悬挂车牌、协警乘无牌警用车辆上街巡逻”,有群众质疑,这种多处违反相关法规的“警车”,将怎样行使其“警务巡逻、报警、求助”的职能?将对民众起到怎样一种示范引导作用?
这辆车前车牌位置悬挂着“治安巡逻”的牌子(7月23日摄),然而公安部门规定:“警车号牌的安装应当符合民用机动车号牌的安装要求,其中,汽车号牌应当在车身前、后部各安装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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