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区委书记、区长一年车补7.6万元,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区长从2008年4月起享受一年8万元的车补,此事被曝光后引起舆论强烈指责。据《新京报》7月25日报道,这两个区各级公务员的车补将从8月份开始暂停发放,辽阳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暂停主要是要冷静思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车补何时恢复发放尚无明确时间表。
感谢那位不知名的网友,曝光了宏伟区区委书记、区长一年车补7.6万元的“秘密”,进而引出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区长一年车补8万元的丑事。若没有此番“晒丑”及随后的舆论批评,就没有暂停车补发放,也不会有所谓的冷静思考,更不会想到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有的只是心安理得地搞“权力自肥”,理直气壮地将公车腐败“合法化”,皆大欢喜地将原先“不落腰包的腐败”落入个人腰包。
实际上,即使以最大的善意将“暂停发放车补”理解成闻过则喜、有错即改,也无法平息我们心中的愤懑。这不仅因为“天价车补”已然给政府公信、改革公信造成严重损伤,这种损伤并非“暂停”能够修复,而且因为这样的“天价车补”并非需要冷静思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才能判断其合理与否——换言之,“天价车补”之决策很难被理解成一次偶然失误或无心之过。
简单算一笔账即知“天价车补”之荒谬:每年8万元的车补,平均每月6667元,以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日车补300元左右,在辽阳市,300元可以坐200多公里的出租车——难道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区长每天都要外出公干吗?每次外出公干都要跑长途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每年8万元车补肯定高于实际支出。如此简单的一笔账,人人都会算,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区长不可能不会算,辽阳市乃至辽宁省有关领导不可能不会算。但如此荒谬的车补标准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笼,一路绿灯地通过审批,那么,这到底是无心的决策失误还是有心的决策错误?
弓长岭区的“天价车补”实施了一年多,10万多元的车补已经落入区委书记、区长的口袋,即使“天价车补”是一种决策失误,那么也应将多余的车补退回来。更重要的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因“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天价车补”这个决策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许不大,但造成的政治损失(政府公信力、改革公信力的损伤)可谓重大,造成的影响尤其恶劣。那么,是否应该对参与此项决策、审批此项决策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况且,这项决策可能并非“失误”所致,而是有意搞“权力自肥”。
所以,只暂停“天价车补”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可以暂停了事,就难保不会有其他地方争相效仿,能闷头发钱最好,即便被曝光也毫发无损,能捞多久捞多久,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如此,公车货币化改革必会沉迷于“权力自肥”不能自拔,而“车轮上的腐败”将永无根治之日。晏扬 (来源:山西晚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