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从8月3日至9月3日,本市将进行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据悉,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范围是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地区有工作单位、2008年度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进行登记。
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
社会工作者在登记时应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登记机关审核后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证书》。8月3日至20日,在京有工作单位的社会工作者,由单位组织办理登记;8月21日至9月3日,有北京市户籍、没有工作单位的社会工作者,由申请人个人办理登记。登记地点:北京市民政干部学校(北京市崇文区永生巷4号)。
社会工作者可以登录www.bjmzj.gov.cn或www.bjmzj.gov.cn/shgz下载《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查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信息。咨询电话:65395411、67186949、87550712。
(通讯员李仁利
周立标)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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