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6-02”周杰撞车案处罚作出 周杰被处行拘5日

2009年07月28日16:1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北京晚报

  周杰被处行政拘留5日

  提起行政复议后行政拘留处罚暂缓

  本报讯(记者安然)市交管局上午透露,“6·02”周杰撞车案的处罚决定已分别于前天和昨天向当事双方宣布。因事故中周杰存在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总计被记21分,驾照被交管局扣留。

同时,因存在肇事逃逸行为,被处拘留5日。但周杰表示不服,准备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周杰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要求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朝阳交通支队已同意暂缓拘留。

  7月23日,因周杰一方起诉至朝阳法院,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工作终止,朝阳交通支队随即通知当事双方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罚。7月26日晚7时许,周杰来到朝阳交通支队。

  交管部门认定,周杰存在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各项规定,因未悬挂号牌,罚款200元,记6分;因超速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记12分。最终合并执行为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五日,违法行为共记21分。由于周杰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达到12分,依法扣留周杰驾驶证。

  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周杰当即表示,拟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朝阳交通支队依法作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7月27日,事故另一当事人高某某也接受了处罚。由于他驾驶车辆“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依法被处100元罚款,记3分。

(责任编辑:马涛)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