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自动化仪表三厂厂长付尔敏涉嫌贪污公款75万元被提起公诉,今天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56岁的付尔敏当庭否认控罪,认为指控与事实不符。他说针对他的5起贪污指控皆事出有因,不构成贪污。
检察机关指控,付尔敏于2003年3月至2005年7月间,利用担任北京自动化仪表三厂厂长的职务便利,以归还借款为名,先后5次骗取下属企业资金据为己有,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
而付尔敏辩解,控罪中有的情况是记错账,有的是借款,还有的是从小金库提出来的利息,用于给职工发奖金和补贴,总之这些钱最终都没有被他非法占用。但检方指出,根据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付尔敏贪污的事实清楚,付尔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邱伟)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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