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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比父母”有违社会公平

2009年07月29日05:1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山西日报
  时间:2009-07-29 03:54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湖北省黄冈市人事局近日发布公告,高层次技术人才子女报考事业单位可加分。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加分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


  尽管黄冈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专家子女报考事业单位只在面试阶段加分,加分幅度0.4分-1.2分,对总成绩影响不大。但是,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每一个就业岗位都充满残酷的竞争,半分之差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前途与命运。对此,我们显然不能视而不见。

  在“一岗难求”的现实语境下,普通百姓一直对就业公平充满期待,对“比父母”的不公平就业潜规则早有微词。政府规定专家子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实在雷人。难道百姓家的孩子就活该忍受就业不公?如果说权贵子女享受高考加分特权还蒙上航模竞赛等遮羞布的话,政府规定专家子女就业加分,连最后的遮羞布都不要了,把人事潜规则变成了显规则。在笔者看来,规定专家子女就业加分,实际上是把公众排斥在公共服务之外,是对百姓子女平等就业权利的践踏,对公共就业岗位的侵吞。这不仅影响到普通大众的朴素感情,更是突破了社会公平底线,对政府公信的杀伤力可想而知。

  任何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出身,父母不是高层次技术人才不是孩子的过错。百姓家的孩子本来因为出身普通,已经输在家庭环境与教育不公的起跑线上,政府再规定专家子女凭借父辈身份享受就业特权,岂不是渲染身份世袭,让百姓的孩子距竞争起跑线愈来愈远?这不仅容易让专家子女产生优越感,也会在孩子心里种下社会不公的种子,给百姓带来心灵伤害。而且,那些真正遵纪守法、道德修养高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可能会对超越社会公平底线的特权就业条款“不以为荣,反以为耻”。

  本该公平分配的事业单位就业资源,却规定专家子女优先。这恐怕用“赢者通吃”来解释比较合适。事实上,机关事业单位与效益好的单位成为权力后院,早已是不争的事实。海口市秀英区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对象只限该区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和子女,且限于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能报考;广东省直属监狱单位的面试名单下写满领导备注;因为工龄可以加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录员工,23岁考上的竟拥有41年工龄。这些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政府明文规定专家子女享有就业特权,不过是把人事潜规则变成了显规则,把就业不公从幕后推到了前台。

  对此,上级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督促地方政府清理类似超国民待遇条款。一方面,要创新制度设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加大决策者违规决策风险,痛下决心砸破人事暗箱,不能下不为例,听任特权就业条款透支政府公信。另一方面,政府要把详细招考信息放在阳光下暴晒,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多管齐下,制度具有执行力,人事招考才能逐步回归公平公正的轨道,让公众重新树立对人事招考制度的公共信仰。

  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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