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29日宣布达成互联网搜索业务合作协议。雅虎将在合作中负责在线广告销售,微软则将获得其觊觎已久的互联网用户搜索数据。
如果双方最终实现合作,微软将成为仅次于谷歌公司的第二大互联网搜索巨头。
雅虎让步 微软与雅虎当天宣布了这项有效期10年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雅虎与微软将分享在双方网站上搜索广告产生的收入,而非先前所言微软需事先向雅虎支付费用。雅虎将在合作前5年内保留雅虎网站全部搜索广告销售收入的88%,同时有权销售微软部分网站的搜索广告。
雅虎在声明中预计,这项协议将为雅虎带来每年5亿美元经营利润,确保每年节省2亿美元技术研发支出。
雅虎首席执行官卡萝尔巴茨在声明说:“这项协议为雅虎、我们的用户和整个行业带来许多价值……为互联网创新和发展新纪元奠定基础。”
作为回报,雅虎搜索将改用微软公司今年6月推出的搜索引擎“必应”(Bing)。美国媒体先前报道,“必应驱动”字样届时可能会出现在雅虎网站的页面上;雅虎和微软都将采用微软的广告技术,在搜索结果旁边投放广告。
“搜索引擎园地”网站编辑丹尼沙利文说,这意味雅虎首席执行官巴茨“基本上放弃了搜索业务”。
微软得手 对比雅虎坐拥滚滚财源,微软将获得更具长期价值的财富,即互联网用户在线搜索和消费数据。微软可借助这些数据提升自动排列搜索结果相关广告的能力。
“如果微软掌控广告技术,那么谁在销售广告无关紧要,”沙利文说,“最终,微软将掌握整个牌局。”
微软在其他方面也将如意以偿。结盟雅虎将使“必应”搜索引擎的市场份额迅速提升至将近30%。尽管这一比例仍低于谷歌搜索引擎65%的市场份额,但这有助于驳斥一些分析师有关“必应”不会转化成真正市场份额的说法,把“必应”推升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微软在与雅虎的合作中可谓占尽便宜。但在巴茨看来,雅虎也不吃亏。一方面,雅虎可在扩大广告收入同时削减数以亿美元计的技术研发成本;另一方面,雅虎可为打磨发展战略争取更多时间,同时开发其他赚钱项目。另外,继续销售搜索广告可避免大客户被微软揽走。
沙利文说,保留广告销售业务对雅虎而言比实际情况更为美好,“因为雅虎最终将失去竞争所需的技术”。
有望获批 雅虎和微软最终实现合作还须得到美国反垄断机构批准。
美国《商业周刊》认为,雅虎和微软在互联网搜索领域所占市场份额都远远低于谷歌,所以反垄断机构可能为这两家企业结盟放行。
报道说,广告客户也可能为雅虎与微软合作叫好,因为搜索引擎巨无霸谷歌终于迎来挑战者。
微软多年前就向雅虎示好,以期扩大在线搜索市场份额。屡遭回绝后,微软去年2月以每股31美元价格向雅虎提出总价446亿美元的收购要约,5月初把出价提高至每股33美元、总价475亿美元。
雅虎前首席执行官杨致远认为微软报价太低,数次回绝对方的全盘收购提议,之后又拒绝微软购买雅虎部分股票及其搜索引擎业务的要约。
金融危机爆发后,雅虎股价再未回升至微软提议收购时的价位,公司市值本周大约为240亿美元。(卜晓明)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