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陕西秦腔花旦被传是许宗衡情妇 怒而维权诉网站

2009年07月30日12:1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金羊网
  妻子出了“绯闻”,作为丈夫我很尴尬。但是,我相信我的妻子,我们的夫妻感情很好……如果不是因为这事,我们连许宗衡是谁都不知道啊。

  ——王雅莉丈夫王化武

  陕西青年秦腔 花旦王雅莉已近一个月未在媒体上露面了,代理律师称其出现抑郁症状,一切源自千里之外深圳的一场传闻。


  6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纪委证实原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不久,国内一些网站传出陕西花旦王雅莉是许宗衡情妇的消息,并使用了王雅莉的照片和简介。

  在向约8家网站发出律师函未获满意回复后,近日,王雅莉委托律师将其中的新浪网与深圳131游戏网告上法庭,两家网站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网上传闻 陕西女演员成许“情妇”

  许宗衡被“双规”一事引起媒体广泛关注,不久网上传出,许宗衡案的突破口为其情妇,一名为王雅莉的女商人。

  由于网上对女商人王雅莉的描述语焉不详,引出传闻的二度变异———包括深圳131游戏网、新浪网等多家网站转载的网帖中,为王雅莉的传闻配上照片,图中女子却正是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秦腔青年女演员王雅莉。

  打开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剧院人物”下“当代英才”栏目中,同一张照片赫然在目。

  “王雅莉,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青年团优秀青年演员,主攻花旦。1993年毕业于陕西省艺术学校戏曲表演专业。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本科文凭。她扮相俊美,嗓音甜美,唱腔清新亮丽,表演奔放细腻,唱念做打俱佳……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河南电视台以及湖南电视台春节戏曲晚会和多种戏曲节目的录制与直播,深受各界观众广泛赞誉”,简介与传闻中的女商人距离甚远,照片仍然被冒用了。

  王雅莉的丈夫、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青年导演王化武说,“网上传言商人王雅莉可能是那位高官的情妇,网民根据姓名搜索照片,就发现了我爱人早先在我们单位网站的照片,网民一看是个演员,形象又好,就张冠李戴在网上不负责任地乱传播。”

  夫妻俩分析,王雅莉是戏曲演员,经常外出表演,可以接触到社会名流和政府高官,加之王雅莉人长得俊俏,这些条件很符合“情妇”的条件;此外,王雅莉的姐姐家住深圳,所以经常南下。事有凑巧,5月12日,王雅莉刚到深圳参加了国际文化博览会,众多因素综合到一起,王雅莉的“嫌疑”骤增。

  传闻四起后,王雅莉找到当地媒体澄清,“我老家是渭南市,父母在西安工作,从小在西安长大,1993年我从陕西省艺术学校毕业后就分配到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在艺校我学的是花旦,分配到戏曲研究院以后我还是演花旦,我现在在陕西秦腔圈里面小有名气。我怎么就成了高官的"情妇"了呢?”

  据她介绍,网站上的照片系1994年所摄,当时年仅20岁,2006年陕西戏曲研究院建立网站时,将照片发布;自己如今已是4岁孩子的母亲,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让她承受着巨大压力。

   惊闻传言 丈夫气愤妻子出现抑郁

  据王雅莉回忆,6月10日中午,自己和弟媳正在西安逛街,远在深圳的姐姐突然打来电话,声音紧张,“雅莉呀,我给你说件事,你首先要有个心理准备,心里不要紧张,你上次来我们市有没有和官员合影什么的?”

  王雅莉已记不清合影对象,姐姐于是让她快去上网 ,“你成了官员的情妇了。”

  据王雅莉回忆,自己搜索了许宗衡和自己的名字后,看到结果,惊叫起来,并紧紧护住屏幕,生怕别人看见,“网上我成了那位官员的情妇,上面还有我的照片。”

  铺天盖地的网络传言让王雅莉无法安心工作,“事情发生后这几天,新戏没办法拍,工作无法开展,我几天就没有睡好过。”

  王化武也表示气愤,“妻子出了"绯闻",作为丈夫很尴尬。但是,我相信我的妻子,我们夫妻的感情很好。这件事情已经明显干扰了我们的生活,我是个导演,想搞个创作根本就静不下心来,新戏没办法拍,几天就没有睡好过……如果不是因为这事,我们连许宗衡是谁都不知道啊。”

  夫妻俩的精神状态由此成为媒体焦点,6月下旬后,王雅莉未再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王化武6月底透露,“这件事给我们的影响别人是无法想象的,现在已经有人对我爱人指指点点了,雅莉也因为这件事患上抑郁症,已经去看了好几次心理医生。”

  昨日,正为王雅莉代理法律事务的刘丽英律师向本报记者证实,“王雅莉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一直头晕、头痛,不能正常工作、生活,谢绝一切媒体采访。”王化武也通过刘律师表示,一切采访等案件审理完后再说。

  怒而维权 声明—发函—起诉

  王雅莉夫妇除出面澄清外,法律途径上的脚步也一直没中断。

  6月11日,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在网站上就“近期对王雅莉报道和不实传闻”发布声明,称“近期网上报道出现了盗用我网站图片、人物介绍的……对我院戏曲演员王雅莉进行不实推测,恶意攻击,极大侵害了我网站的声誉,也构成对王雅莉本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恶意伤害……”

  6月12日,王雅莉夫妇及当时为其代理法律事务的靳军律师在对部分网络媒体的行为进行取证后,到西安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当时靳军律师代表王雅莉写下四点声明,称传闻系“网络媒体为追求点击率而恶意炮制的虚假谣传,绝非事实”;“网络媒体未经许可"移花接木"式地恶意公开使用王雅莉的照片和人物介绍,已构成对委托人王雅莉本人肖像权、名誉权的非法侵害,委托人王雅莉保留就此事向网络媒体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声明还要求,相关网络媒体立即删除有关内容并不再刊播。6月13日声明发布后,《华商报》记者搜索后确认,仍有部分网络媒体未作删除。

  此后不久,王雅莉将法律事务代理权转交陕西志辰律师事务所的刘丽英律师。

  “6月底,我给七八家网站发去了律师函,但没有获得任何满意回复。”刘律师对本报记者说,律师函已提醒了各网站可能的后果,“贵公司的行为属于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接函5日内与我律师事务所刘丽英律师联系,逾期委托人将通过各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解决双方的争议。”

  131游戏之家网站所属的深圳拾三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收到了函件,刘丽英称其为“回复态度相对最好的网站”,“函件发去5分钟,拾三意的刘经理就打来电话,提出给我们免费更正等方案。我们觉得,这是起码要做的,除此之外,还应该有个赔偿,这个没能达成共识。王雅莉是戏曲明星,出了这样的事,有时候没法解释,"越描越黑",让她压力很大。”

  7月中旬,刘丽英代表王雅莉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两份起诉书,分别状告深圳拾三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民事侵权,法院受理后,正在安排开庭时间。

   网站缄口 代理律师称先告这两家

  昨日下午,记者与两家涉事网站联系,均未获回复。拾三意公司的谭小姐说,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新浪公关部门则表示,尚不知晓此事。

  有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拾三意方面认为,转载文章并非原创,并已有免责声明;文章大篇幅提到的只有刘姓明星以及相关明星,并未着重提及王雅莉本人,且在获悉情况后迅速将王雅莉照片撤下;在和解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好应诉。不过,这些说法未获拾三意方面确认。

  记者昨日搜索发现,131网站中此网页已删除,仅在网络快照中可见,现站中关于王雅莉的仅有一篇澄清其身份的陕西媒体报道。

  刘律师则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等规定,刊载王雅莉照片和个人资料的这些网站已经构成了明显的侵权,这种侵权是对受害人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害。

  “诉讼不是目的,我们也希望可以达成调解。”刘丽英昨日透露,拾三意一案起诉书中标的金额为5万元,“作为明星,讨要50万元、100万元也正常,我建议王雅莉不要提太高。5万元不是大数字,是正常的精神赔偿。”

  “先告这两家,也不排除再告其他网站的可能,一年内王雅莉都有这样的权利。”刘丽英表示。

  学者:不算“网络暴力”,应叫“网络侵权”

  从女商人到女演员王雅莉,传闻几经转折,内容不断异化,网民、网站俨然都在其中承担着推波助澜的责任,这是否为“网络暴力”的又一次行动?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认为,称之为网络侵权更合适。

  “我一直不赞成网络暴力的提法,两者不是一回事,类似这样的个案,归纳为网络侵权更合适。”喻国明分析说,网民素质良莠不齐,因而类似事件频 发 ,“多数是不怀恶意的推测,不排除少数怀有恶意,责任都应由侵权行为的实施者承担。”

  他表示,公务人员落案后“情妇”传闻频频扩散,经常与官方信息量不够有关;赋予了公众想像空间,媒体作为传播载体,只得承担其中风险、责任。

  此前,媒体业研究员蓝大海也表示,这种情况不应当归为“网络暴力”,因为网络暴力和现实暴力行为有共同之处,就是完全不讲道理,不通过文明的辩解辩论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用力过猛,不容争辩,不许发言;或不管别人说什么,都持简单粗暴的态度,用简单的辱骂,谩骂应对,甚至以海量的回应,掩盖另一方的声音。显然,这种情况在“王雅莉事件”中并不存在。

  若将此定义为网络侵权,又该如何应对此类状况的频繁发生呢?喻国明表示,这需要法理上的辨析,确立相关标准,“让大家讨论、认定,把责任分清,如何让网络对隐私的探究适度?这样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困难。”
(责任编辑:马涛)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