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部经理邱某将客户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挪作炒股和权证交易,没想到股市暴跌,客户资金损失达200多万元。27日,福州市中院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邱某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2007年10月,某银行理财部经理邱某跳槽到另一家银行福州分行任客户部经理。
刚刚上任,为了体现能力,邱某找到原来银行的4位老客户,极力劝说他们将放在原银行用于新股申购的存款转到现在的银行。出于信任且照顾邱某的面子,4位客户同意了。
2007年10月18日,邱某与4位老客户分别签订了新股申购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加盖了伪造的银行理财业务公章。很快,4人就将共计1247万元钱转到邱某指定的其父邱某金的银行账户中。
起初,邱某还负责地将这些资金用于申购新股,还中了签。眼看着股市一路牛气冲天,他渐渐无法满足这些小甜头。
出于对自己理财技巧和手气的自信,邱某未告知4位客户就私自将账户里部分资金用于股票和权证交易。谁料没多久股票就一路狂跌,他一手操纵的理财资金瞬间亏损了228.6万多元。2007年12月27日,他投案自首。(陈鸿星强振超)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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