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和市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安排,近日,临沂市新一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正式启动。7月17日,临沂市直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传达了《临沂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长利,市政府法制局局长牛兆英,市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培金等领导出席了会议,62个市直部门分管领导、法制科长、监察室主任和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开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2002年以来,临沂市先后开展了四次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市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的1088项减少至目前的466项,切实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投资环境,方便了群众办事,政府形象得到很大提升。但是也还存在着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审批环节复杂,审批时限过长,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临沂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继续开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7月3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临沂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的工作时限、步骤和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立了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局具体牵头,市监察局、政务大厅等部门参加,并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了部分业务骨干开展集体办公。
这次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采取自查和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7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为准备发动、自行清理、审查审核、反馈沟通、审定公布等五个阶段。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在市政府2007年公布的市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拟保留或取消、合并、下放、新设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意见,并分别列出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涉及收费项目的,一并列明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将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清理表格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有关依据材料报市清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作办公室。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作清理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清理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对合法项目进行统一编码,报市政府研究审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未经市政府文件编码确认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
这次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编码方式具有创新性。对所有合法项目进行统一编码时,除了包含部门代码(62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代码)、项目序号(部门确定的项目排序)外,还包含项目类别和收费代码。二是项目内容公开化。对保留、合并、新设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行“十公开”,即对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受理场所、办公电话、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十项内容进行公开。三是清理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负总责。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清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对清理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市监察局将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清理工作中行动迟缓、搪塞应付、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部门,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目前,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扎实推进。(邵泽玉)(据临沂法制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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