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月江 记者 蔡小莉)三男子从后门窜进某大学校园,对一对情侣实施抢劫后,又将女大学生强行带至校外实施轮奸,并拍下裸照,威胁女大学生不准报案。昨日上午,龙泉驿区法院对其中两名被告人进行审理,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
2006年12月18日晚8时许,某大学男生张某约女友戴某到学校后门的小树林谈分手。三名男子突然出现,其中一男子持刀威胁,抢走了两人的现金、手机和银行卡。随后3名男子用封口胶将张某捆绑在树上,并持刀要挟,将戴某带至校园外一草丛中,将其轮奸,还拍下戴某的裸照。
去年,施暴的其中两人落网。法院查明,两人还实施了两起抢劫案。“两人使用暴力方法长期作案,具有特别的危害性,建议对两人实行顶格处罚。”昨日上午,龙泉驿区法院采信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两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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