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因角膜病致盲的有400万人,这些病人中75%以上可以通过角膜移植复明。但是,由于角膜供体严重匮乏,我国每年仅能完成5000例左右的移植手术,400万病人中拥有手术治疗机会的人不到千分之二……
7月30日,患陈旧性角膜炎的刘先生给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打电话,再次询问是否有眼角膜供他进行手术。如果有合适的眼角膜,他本来应该在2008年2月就手术,这一年多来他每个月都要打电话进行问询,可是每次得到的都是令人失望的答复。
据记者了解,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最近两天就接到了十例预约眼角膜移植的电话。一般情况下,他们最快也要等上半年。全国政协委员、沈阳何氏眼科医院院长何伟再次呼吁: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相应法规,让更多患者通过眼角膜移植重见光明。
国内眼库有“库”无“眼”
据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眼组织库主任姚涛介绍,我国角膜病是仅次于白内障的第二大致盲眼病,每年因角膜病致盲的有400万人,这些病人中75%以上可以通过角膜移植复明。但是,由于角膜供体严重匮乏,我国每年仅能完成5000例左右的移植手术,400万病人中拥有手术治疗机会的人不到千分之二。
“国内的眼库基本上都是有名无实,处于有库无眼的困境。”辽宁的情况也不乐观,辽宁因角膜病致盲的大约有十万人,而绝大多数人都因缺乏眼角膜而无法治疗。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的情况是省内最好的,每个月能够接受10至20例捐献,最近三个月进行了近六十例手术,但依然有两百多名病人在苦苦等待。
眼角膜捐献无法可依
关于器官移植的争议一直没有平息,不过还是有很多人比较容易接受眼角膜的移植。“尽管我将告别这个世界,但我的眼睛依然可以看到明天的阳光。”很多人都是以这样的信念,希望在死后作出最后的贡献,帮助急需的病人重见光明。
在技术层面上,摘除眼角膜对死者的外观没有明显影响,绝大多数人的眼角膜都可以用于移植,而且眼角膜的存活率超过95%,易于运输、保存,一般都能保存两周至一个月,利用深低温技术甚至可以保存一年。因此,捐献眼角膜在人们心中具有较高的认知度。
何伟说,经过多年的宣传,生前有意愿捐献眼角膜的人越来越多,可是眼角膜捐献涉及到技术、伦理和法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由于目前国家对遗体捐献尚未立法,捐献者与接收方的权利和义务难以界定,导致捐献工作存在很多难以规范的环节;有的人不知道如何捐献,有的人不知道捐到哪里,甚至有人担心由于缺乏法律条文约束,他们捐献的眼角膜可能不会真正用于移植手术。
出台地方法规率先“试水”
在西方国家,身后捐献器官已经非常普遍,相关法律相对完善。美国每年的眼角膜移植手术多达五六万例,有些州规定,人们报考驾照时就签下死亡后捐献角膜等协议;有国际眼库之称的斯里兰卡,死亡之后公民的角膜全归国家所有。
而在中国,眼科医生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当一切就绪准备为捐献人摘取眼球时,因捐献者家属的阻止而无法实施。由于缺乏法律的保护,医生们对此也无计可施。姚涛说,何氏眼科医院每年尽管与两百多人签订了捐献眼角膜的协议,其中至少有十分之一都因其家人的阻挠而落空。
即使眼角膜移植成功,也有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后遗症”。例如,有的捐献者的家属可能向重获光明的病人提出额外的要求,有的病人也有可能由于手术效果不理想而迁怒于眼角膜质量。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医院一般不公开双方资料,然而这种情况只能由“行规”来维持,缺乏法律效力。
何伟表示,这些都需要出台相应的法规、条例来保证眼角膜捐献的顺利进行。2003年,深圳市就出台了我国首部器官捐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截至2008年8月,已有250多名志愿者成功捐献了角膜,帮助500多名国内外角膜患者重见光明。“辽宁可以考虑学习深圳等地的经验,率先出台地方法规,为我国早日为眼角膜捐献立法作出贡献。”
本报记者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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