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对新政涉及经营期限等问题不理解 牡丹江市部分出租车停运
据新华社电 (记者徐宜军) 记者从牡丹江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从23日开始,牡丹江市部分出租车持续停运。据了解,停运主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拟出台新政,出租车主对新政策中涉及的经营期限、经营权出让等问题表示不满。
停运事件发生后,牡丹江市政府通过现场交流、媒体答记者问等形式积极与车主进行对话,市长张晶川也出面与车主进行对话。
据了解,目前牡丹江市共有2705台出租汽车,其中绝大多数是个体经营的,而且经营是终身制状态,没有明确经营期限。
20日,牡丹江市交通局、公安局通过媒体就《牡丹江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暂行办法,“现有出租汽车2009年7月20日前交易的,自交易之日起8年使用期满后,开始确定经营期限为8年。2009年7月20日之后交易的和从未交易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确定经营期限为8年。期限届满后继续经营的,按当时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出租车司机认为,按照新的办法,出租车经营年限还会缩短,从而将损害自身的利益。
牡丹江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运管处处长赵洪君表示,一些车主对政策本身的理解出现偏差,其实在经营权到期后,车主可以继续经营,按照当时国家和省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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