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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船舶5年内将退出长江

2009年07月31日11:4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宜昌7月31日电(记者郭晓莹)记者日前从三峡通航管理局获悉,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及长江沿线十省市已共同制定方案,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将用5年时间淘汰长江的非标准船舶。这意味着,吨位小、安全性能差的船舶即将退出三峡库区乃至长江流域。


  据了解,多年来,国家投入巨资建设长江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港口、治理航道,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作为内河运输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船舶,存在平均吨位小、船型杂乱、部分船舶技术落后、安全性能差等问题,影响了长江航运的竞争力,迫切要求尽快实施船型标准化。

  新出台的《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指出,将综合采取技术、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稳步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利用5年左右时间,使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提高10%以上,长江干线货运船舶的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明显提高,促进长江航运的可持续发展。

  据悉,今年10月起,新建非标准船将禁止进入三峡库区,现有的非标准船将加快更新改造。禁止小吨位船舶通过三峡船闸,鼓励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

  从2013年1月起,禁止600总吨以下的商船通过三峡船闸,但2003年10月以后新建的符合要求及标准船型强制性指标的船舶和重大件船、运输鲜活货的船舶除外。此外,从2013年1月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客船(含载货汽车滚装船)以及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不得进入三峡库区。

  为实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的目标,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筹集专项资金,制定经济鼓励政策,用于现有船舶的更新改造和淘汰。政府引导资金用于鼓励过闸小吨位船舶、长江干线老旧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的补贴;用于三峡库区现有客船、液货危险品船改造或拆解的补贴以及标准船型科研及推广经费。

  据悉,上述政府引导资金,除标准船型科研及推广经费外,将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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