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采风
本报记者 邓红阳
“干部优不优,该不该提拔晋级,先到信访岗位上试试,听听信访群众的意见。如今,舍得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放在信访工作岗位上锻炼、磨砺,已成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用人、选人的共识。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弋振立指着手中的一沓材料对记者说。
记者看到,材料中有这样一组数据:去年河南省信访工作排名后20名的县(市、区),新乡占5个,而目前,卫滨、牧野、红旗等3个区均进入了全省前6位,信访总量与上月相比下降33.3%;省综治委通报显示,在上半年全省社情民意调查中,新乡市公众安全感指数为95.14%,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位列第二名,下辖的新乡县在全省158个县(市、区)中名列榜首,在全省前5名县(市、区)中,新乡占了3个……
“信访工作已影响到全市平安建设的成效,但一提起信访稳定问题,不少领导干部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避重就轻。”弋振立说,全市启动的排查预警机制,畅通了群众信访渠道,直接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后备干部的培养与信访问题的解决挂起钩来,既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感和群众观念,又赢得了信访群众的理解,一大批信访积案得以化解。
千分考核月月排名 “上个月是先进,得到了红旗,这个月稍有放松,就是后几名,得到的就是黄旗。如今,在第一名与最后一名之间,考核分值相差不大,有时0.5分的差距就差好几个名次。比如说,如果信访群众按照统一公布的电话号码拨不通县委书记的电话,一旦向市委政法委投诉,经查实后,就要被扣掉1分。”在新乡市采访时,几乎每名县级政法委书记都说出了类似的感受。
据弋振立介绍,新乡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信访和涉法涉诉工作千分考核制,每月进行考核,然后根据月排名情况,对前两名颁发“处理信访和涉法涉诉工作月评优胜单位”流动红旗,对最后一名颁发“处理信访和涉法涉诉工作月评整改单位”流动黄旗,对连续3个月排名最后的颁发“处理信访和涉法涉诉工作月评整改单位”流动黑旗。第一次得黄旗的,县委政法委书记向市委政法委书记说明情况,连续两次得黄旗的,由县委副书记向市委副书记说明情况,得一次黑旗的,由县委书记、县长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整改方案。
“挂黄旗的滋味的确不好受,但信访群众为了解决问题到处反映情况,心情可想而知。”弋振立说,市委政法委把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办公电话全部公开,督促干部主动接触信访群众,不断提高基层预防、吸纳、化解矛盾的能力,重点强化预防预测,建立信访问题排查预警机制,做到县有信访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协调小组、乡镇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级有诉求站、自然村(组)有诉求点,实现了基层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全覆盖。
奖惩结果件件公开 “该奖的奖,该罚的一定要罚,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弋振立说,前不久,新乡市被授予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这对下辖12个县(市、区)、拥有560万人口的新乡市来说实属不易,市委、市政府对先进集体和个人均进行隆重表彰,而对平安建设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则及时进行督查。
“在解决事关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方面,我们以最大的热情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以最大的耐心化解上访群众的过激情绪,以勇于担待、敢于负责的精神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对出现问题的,坚决进行双向责任追究,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直接责任和单位领导的连带责任。”弋振立说,近年来,新乡市已对13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对20多个单位实施了重点管理,对36个单位实施了黄牌警告。今年已对17起信访案件的28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开除公职1人,行政撤职1人,免职调离1人,坚决防止因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问题。
如今,全市已形成了“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共识,深入开展了“走进群众、破解难题”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的力度和效果普遍增强。对一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全市上下实行领导包案,既对案件的办理具体负责,也对信访人负责。延津县对信访问题突出的7个单位实行了责任追究,对6名包案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名包案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两个信访工作落后的乡发放了整改黄旗,限期整改;卫滨区按照以区辖人口两元、乡(办事处)辖人口1元的标准,投入60万元建立了区解决信访和涉法涉诉问题专项资金,在区财政设立专户,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凤泉区公布区委、政府及政法机关、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和信访热线电话,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安全不安全,是衡量我们开展平安建设的最重要的标准。并不是说我们的管理意识上去了、规定出台了,大案要案破了,打击力度加大了、防范技术到位了,就等于做好了平安建设工作。其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使化解隐含在基层的各类社会矛盾步入规范化轨道,才是实现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弋振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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