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2日电(叶红、范春生)辽宁省一个专门使用皮筋发射弹丸打碎车窗玻璃盗窃的聋哑人盗窃团伙,经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岗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盗窃罪,判处侯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赵波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王晓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蒋伟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侯杰、赵波、王晓强、蒋伟均系聋哑人。2008年4月28日下午,侯杰、赵波来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某市场附近,到处寻找作案目标,最终瞄准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轿车,两人分好工,由赵波望风,侯杰使用皮筋发射弹丸,将该轿车的挡风玻璃击碎。然后,他们盗取车内现金人民币5000元和一部价值1800元的手机。
一个多月后,侯杰、赵波又来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某集团的办公楼前,采用同样的手段,从一黑色奔驰轿车内盗走现金人民币2万元、一部价值3360元的手机。
两次侥幸得手后,这伙人变本加厉。2008年9月2日中午,二人又来到大连市西岗区某楼前偷盗,逃跑时侯杰被当场抓获,逃脱的赵波并没有吸取教训,几个月后又伙同王晓强、蒋伟作案3起。案发后,部分赃款赃物已返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杰、赵波、王晓强、蒋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中赵波、侯杰盗窃数额巨大,王晓强、蒋伟盗窃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均已构成盗窃罪。因侯杰、赵波、王晓强、蒋伟系聋哑人,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于是法院一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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