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间谍门”事件发生后,有专家指出,对此事件的反思不能停留在对“潜伏者”和“内鬼”的道德谴责上,也不能停留在对其背后商业贿赂的严查上,更应反思的是国家经济安全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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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6年,温家宝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扩大开放中重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我看来,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恶意并购已经构成了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回溯前几年,我国大型超市80%以上已被跨国公司收入囊中;跨国公司大举进军我国大型制造业,并购重点直奔工程机械、电器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多个领域本土品牌相继消亡,一些领域技术呈现“空心化”。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曾提出要提防外资企业恶意并购,他说,“如果听凭发展,将十分危险”。
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已经显现,甚至日本一家刊物称,中国经济有可能被外资左右,有可能发生连锁性破产。虽然日本有“吓唬”我国的意思,但我国许多骨干企业被外资吃掉、我国外贸依存度达80%为世界之最,这都已经成为客观存在的事实。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提供的数据还显示:近10年来,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在中国调查的五十万件腐败案件,六成以上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在众多外资并购案中,是否存在“贿赂门”、是否存在“间谍门”,没有调查不好说,但一味否认恐怕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尽管说力拓“间谍门”有多重警示意义有点酸,但真要吃一堑长一智还是很有价值的。比如,透过力拓“间谍门”我们看到,与发达国家比起来,我们一是没有一部经济安全法;二是没有一个统一有力的协调机构;三是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更远远不够。在这种语境下,发生力拓“间谍门”事件,甚至一些领导干部排斥或干脆拒绝接受“国家经济安全”这个概念,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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