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为孩子着想,淘帝童装与林浩代言人之间为何打起口水仗?
各界热议“林浩代言”
社会学专家呼吁:让林浩回归生活
一边是拿着合同不见代言人履约,一肚子苦水慢慢倒;一边是大喊“进了套”很冤枉,并称“上法庭也不怕”,淘帝童装与林浩代言人田万良均认为对方对林浩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伤害。
观点一 大人应退出纷争
因此前跟林浩接触过数次,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一直在关注《成都晚报》对林浩代言事件的报道。“林大坤以前做得多好啊,几十万数额的广告一个接一个拒绝,为什么这个‘田叔叔’出现后,他就同意让林浩去参加一个又一个的活动呢?这真的很令人费解。”胡光伟称其意见可能有些极端,那就是除了政府邀请的一些公益活动外,林浩不要再参加任何商业活动了!商业太复杂,林大坤又不懂行,不适合去做什么店老板;商家们也不要再利用林浩身上的光环了,不要去请他代言、参与商业活动,让他回归一个普通小学生的身份;如果真心想帮助林浩一家及灾区民众的商家,不如直接给他家资助,给灾区资助。
对于淘帝童装与林浩代言人的纷争,双方都不要再在媒体面前表达自己的理由和委屈了,重要的是坐下来好好解决,毕竟口水仗解决不了问题,长期斗下去可能真的就毁了孩子!
观点二 减少林浩曝光率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教授认为,一个10岁的孩子涉世未深,过度曝光是不正常的。媒体需要新闻由头,若再与宣传意图、商业行为胶合在一起,情况就会越来越复杂。在这一事件中,家长需要承担起责任,真正起到监护的作用。他觉得,围绕林浩的报道,也折射出媒体在新闻宣传上的一些偏差,比如在地震周年的报道上仍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那些“地震名人”身上,而忽略了更需关注的普通人。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秘书长黎陆昕认为,林浩的成名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非常时期人们对英雄和偶像的期许。但这种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壮举”和精神,“值得肯定却不宜提倡”。笼罩在光环下的“小英雄”在媒体和公众场合过度曝光,容易招致大众的反感,更会影响孩子自身的学习和心智发展。本报记者 黄溦 唐光蓉
别以大人利益观 影响孩子未来
在中国评论新闻网发起的投票调查中,有40.9%的网友支持,认为担任代言人是林浩的自由,27.4%的网友认为这是大人绑架了孩子的未来,22.9%的网友则为孩子应以学习为重,8.8%的人则表示无所谓。
一位小学校长说,如果一般的学生,作为“一种实践经历是很好的事情”,但是不能太商业化,但是对于林浩担任代言人,他明确表示反对:“林浩应考虑自己参加这些活动,对同龄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人的感受。”
一位医生称,林浩不是林妙可,两个人出名的轨迹不同,社会关注度也不同。林浩身上有“小英雄”的光环,即使再说一万遍“你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学生”,也不能否认他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以及其能随时能引发争议的聚焦能力。我们无法阻止外界不再评价林浩,除非他尽可能减少露脸机会。
一位新华博客的博主这样写道:林浩受到企业注意,代言商品获得一定报酬,这合乎市场法则,我们本无可厚非。但是,林浩毕竟不是一般的小学生,他是一个“小英雄”,他身上潜在着许多的社会意义。我们认为,林浩更多的时间应该在教室,或在父母陪同下去游玩享受孩子的乐趣,而不是频频出现在各个活动现场。
林浩的心智尚不成熟,他的行为尚需大人操控,他的健康成长更需要一方宁静的环境,他还有很长的人生路途要走。为了林浩的未来人生之路走得更坚定、更顺畅,社会特别是他的法律监护人,还是应少去干扰他,尽量不以大人的利益观去影响孩子的未来。
林浩5—7月活动一览
5月1日,赴香港参加“四川爱心墙5·12一周年纪念”活动;
5月9日,参加温州“关爱零距离”大型赴川系列公益活动暨爱心捐助仪式;
5月10日,在绵竹板房区出席“心连心”艺术团赴四川灾区慰问演出;
5月12日,在川师院参加单曲唱片《有你在身旁》全国首发新闻发布会;
5月12日,参加四川卫视“5·12中国精神”抗震救灾周年特别节目;
5月17日,赴京参加国庆60周年献礼歌曲《国家》的录制;
5月20日,在蓉参加第六届劲歌王全球华人乐坛年度总选颁奖典礼;
5月23日,飞抵北京参加央视“六一”特别节目《爱心回访》录制;
5月29日,到京参加3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直播《传递心灵的声音》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教育活动;
6月29日,在京举行的“第三届国际慈善论坛”上领取“国际慈善新星奖”;
7月4日晚,参加成都市政府主办“十年四川家具行业风云录颁奖盛典晚会”;
7月16日,在北京参加2009年全国童星公益演唱会《青春放歌》巡演;
7月25日,与成长弟子邓长城在深圳献声全国公益演唱会;
7月28日,携电影《情系农民工》在京为留守儿童做呼吁……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