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随着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普及率不断提高,随之衍生一系列的新型计算机犯罪。根据澳门司法警察局统计数据,近年接获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数字不断上升,由2006年的81宗上升至去年的141宗,今年截至上月已录得53宗。
从数字上,已反映出澳门有必要加大打击计算机犯罪的力度。
司法警察局信息罪案调查科主管陈坚雄表示,计算机犯罪主要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类为以计算机系统或互联网系统为作案目标,如黑客入侵计算机系统等;第二类为以互联网作为犯罪平台,如在讨论区上发表文章诽谤他人或教唆他人犯罪等;第三类为以计算机或互联网作为作案工具,如开设伪冒网站诈骗等。
近年澳门计算机及互联网的使用率不断提高,根据统计暨普查局截至2009年5月的统计,澳门互联网的用户已达129314户,计算机犯罪数字也不断上升。根据司警局统计资料,2006年司警局共接获81宗计算机犯罪案件,2007年为127宗,去年达141宗,今年截至上月已有53宗。陈坚雄表示,司警局接获的计算机犯罪举报中,以诈骗最多,其余则为网上盗窃、诽谤、假冒网站等。
陈坚雄指出,虽然现时的《打击计算机犯罪法》已就计算机犯罪类型作出规范表述,同时也赋予警方一系列搜集证据的特别措施,以有利打击计算机犯罪。但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犯罪类型及手法将会层出不穷,届时或会出现法律漏洞。故警方会因应实际情况,与时并进,在适当时间提出修订法例的意见,以完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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