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日讯记者于呐洋公安部近期开展的副局级督察专员选拔工作中首次采取了公开选拔的方式,19名督察专员候选人在7月31日、8月1日,统一进行了笔试和面试,通过公开考试和考察最终确定的6名督察专员将于8月底正式履职。
为确保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此次督察专员选拔采取全程公开的形式,首先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择优产生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由专门考试测评机构命题的笔试和面试,并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得出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排名前10位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最终确定6名督察专员。
据悉,督察专员制度是公安部党委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监督工作力度、确保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督察专员在公安部督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带队负责对地方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