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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电视塔背后的黑色幽默 晋州广电局正副局长三人涉嫌渎职引关注

2009年08月04日08:5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7月23日晚7时许,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袭击了河北省石家庄市,与这场狂风暴雨相伴而来的是一个响雷般的消息:在距石家庄市区不足50公里的晋州市,一座尚未交付使用的广播电视塔竟在风雨中轰然折断。

  一座钢铁结构、高度超过百米的电视塔因何在暴风雨中折断?电视塔“折腰”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一时间,“晋州电视塔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经初步调查,一连串令人匪夷所思的建塔行为宛如一出黑色幽默短剧,苦涩中不乏警示。

  偷工减料造出豆腐塔背后怪相交错浮水面

  事件发生后,晋州市政府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调查认定,该电视发射塔生产安装的施工质量较差,焊缝及螺栓的连接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致使塔体结构构件在外力作用下受力不均,致使局部应力(挡风面积)过大,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隐患,这是内因。调查同时认定,在今年4月20日的大风天气之后,该塔塔体受力角钢在标高56米处及101米处,已经出现屈曲变形现象;7月23日18时56分出现大风天气,瞬时风速高达每秒22.0米,风力9级,致使已经屈曲变形部位的变形进一步加大,最终导致塔体在该部位折断,属于外因。

  晋州市政府办新闻发言人证实,在此前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9项检测中,其中7项不符合规范。该检测报告证实,该电视发射塔项目偷工减料的情况十分突出。

  而随着有关部门调查的深入,诸如建塔监理单位无资质、不用技工用民工、没有规范设计图纸等种种令人不可思议的问题浮出水面,有建筑专家指出,正是各种怪相的纷繁交错,才造出了这一“豆腐塔”工程。

  中介公司充当工程监理退休工人发整改通知单

  据晋州市政府办新闻发言人介绍,根据调查,负责晋州新电视塔项目的监理单位———晋州市茂兴建筑监理公司实际上是一家中介公司,根本没有特种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对此,茂兴建筑监理公司负责人并未予以否认,该公司经理李昆山对记者表示,成立于2000年的茂兴建筑监理公司,主要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理。

  他表示,电视塔是在2007年底开始施工的,当电视塔桩基工程进行到一半多的时候,晋州市广播电视局找到该公司,提出由该公司进行质量监理。而对于土方工程,即电视塔的桩基工程该公司确有监理资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公司派工作人员陈某对电视塔桩基工程质量进行24小时监理。当陈某发现电视塔桩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后,曾提出停工整改意见。

  李昆山称,电视塔桩基做好后,开始塔体安装工程。此时,晋州市广播电视局表示将继续聘用陈某进行质量监理,而陈某及监理公司早在陈某当初被聘用时已申明并无此项资质。“为此,公司开会研究,决定让老陈借故生病,不参与塔体安装工程监理。不过,晋州市广播电视局多次找到公司,坚持要聘用老陈。最后,老陈答应了。塔体安装到18米时,角钢变成了边铁。而且,56米、110米处都出现了质量问题。对此,陈某都向晋州市广播电视局提交了正式的书面报告。但他提交的报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李昆山说。

  晋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披露,晋州市广播电视局作为甲方,在明知道对方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聘请该单位为工程的监理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中,负责工程监理的是该单位外聘的退休老员工,这位老人虽然并不懂电视塔的建设,也没有规范的图纸作依据,却仍然发现种种违规施工的现象,并曾“相继下达了十余张违规整改通知单”,但没有起到作用。

  一个并无监理资质的退休老人尚且看出了电视塔存在的隐患,而且“相继下达了十余张违规整改通知单”,可电视塔仍未避免在狂风中折断的厄运。

  焊接不用技工用民工施工也无规范设计图

  据晋州市政府办新闻发言人介绍,经调查了解,施工方在建电视塔时并未使用掌握熟练焊接技术的技术工人,而是用了大量农民工,这些农民工中多数根本不懂得电焊等相关技术,更没有相关资质,最终导致大部分焊缝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更为荒唐的是,据调查,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电视塔检测出9个结论,因没有见到塔体的设计图纸,缺乏检测依据,导致有的结论无法判断是否属于规范范围之内。晋州市政府办新闻发言人证实,经调查,发现该项目没有一张是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规范图纸,“他们是在摸索中施工。”这位发言人坦言。

  这位发言人说,新电视塔在2007年底最初施工时,施工中的塔基就出现了问题,施工方多次返工后,方将塔基建好。接下来的塔体建设,仍旧没有规范的塔体设计图纸,施工也就没有标准和依据,导致塔体在建设中频频出现问题,原本规定120天的工期也无限期拖延。

  三局长涉嫌渎职被停职背后黑幕有待继续调查

  据悉,“晋州电视塔事件”发生至今,除去施工方的主要负责人李某已因涉嫌违法施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正在接受警方的调查外,因晋州市广播电视局作为项目甲方,承担着整个项目质量控制、施工队伍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局长杨某及两名副局长史某、刘某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此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三人因涉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问题,已被停职,接受检查。

  该调查处置小组组长、晋州市纪检委书记孟慧贤向记者表示,目前正在对电视塔工程施工招标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晋州市委市政府将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8月3日下午,本报记者就“晋州电视塔事件”中有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涉嫌渎职犯罪、司法部门是否已经介入等问题致电晋州市检察院,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一位负责人表示,须由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而晋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室张主任告诉本报记者,8月4日下午,晋州市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晋州电视塔事件”调查处理的最新结果。

  本报石家庄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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