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苗栗县一名十岁男童,因不小心撞见表姐换衣服,遭斥责“小色狼”后,竟对女性内衣裤产生痛恨念头,连闯三处民宅偷十件女用内衣内裤,被屋主发现扭送法办,经法官细心追问才吐露上情,并称“因为女用内衣裤害我被冤枉,才想要偷去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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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东西见表姐更衣 苗栗地方法院庭长吴炳桂说,郑姓男童因爸爸中风、妈妈无余力照料,出生八天后就送到阿姨家照顾迄今,前天下午近二时,陈姓男子在屋后晾衣服时,撞见男童正在偷竹竿上妻子的两套内衣裤,气的报警处理。
警方调查发现,男童之前还到其它两处偷女用内裤;警方侦讯时,男童虽坦承行窃,但始终不肯说明动机;直到被送到少年法庭时,男童才向法官表示,上月底到表姐(二十二岁)房间拿东西时,意外看到表姐只穿内衣裤,被误会是偷看表姐换衣服,还被骂“小色狼”。男童表示,被表姐误解让他感到很受伤,觉得“一切都是女性内衣裤害的。”才会在前天潜入民宅晾衣场偷女性内衣裤,打算带到阿姨家附近的垃圾堆烧掉泄愤。
吴炳桂表示,当时法官一度怀疑是否有恋物癖?但十岁男童对性应还没有概念,经小心追问,男童才道出犯案动机,还说被送到法院时,“吓到快要尿裤子!”法官担心男童内心留下阴影,嘱托警方不得上手铐、不得关进留置室,开庭后随即责付郑母带回管教,并安排观护人调查、给予心理辅导。
长大恐对女性自卑 苗栗医院精神科主任陈文科说,犯错儿童须接受专业心理谘商,一定要让他知道女性内衣裤并非害他遭误解的物体,否则长大可能因此对女性有自卑感。他说,大人面对幼童类似状况时,应先厘清究竟是好奇或意外,适时进行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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