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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窜货门事件升级 被280家经销商声讨(图)

2009年08月05日08:3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诺基亚部分经销商代表董居忠在向媒体展示280多家经销商的集体签名 记者费磊摄
诺基亚部分经销商代表董居忠在向媒体展示280多家经销商的集体签名 记者费磊摄

  中广网北京8月5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1分报道,诺基亚是中国内地市场上最好卖的手机品牌之一,但从今年6月开始,诺基亚就陷入“窜货门”的危机当中,山东、上海部分经销商集体“反水”,联合起来抵制销售诺基亚手机,甚至挂出了“拒卖诺基亚”的横幅。杭州、南京、长沙等地的部分经销商也加入了“拒卖诺基亚”的行列,一些城市的经销商更采取了封堵诺基亚办事处的过激行动。

  昨天,这场风波再度升级。

来自全国15个省市的280多家经销商的代表昨天下午聚集北京,集体声讨“老东家”诺基亚,并列举了诺基亚的“三大罪状”,已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分别递上了举报信。

  “声讨”大会与代理商大会同一酒店举行

  昨天对于诺基亚来说,可谓冰雪两重天,诺基亚首次全国指定二级代理商大会在北京举办,共有来自29个省的约200名诺基亚代理商伙伴到会;但同时,昨天也成为拒卖诺基亚的经销商们对这位手机老大发出集体声讨的日子。而这样两场“盛会”竟然选择在北京的一家酒店内进行。近300家经销商北京集体声讨诺基亚

  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楼的一间会议室里,聚集了近30家媒体的记者。他们面对的正是专程自费到京来声讨诺基亚的280多家经销商的代表。尽管号称来自全国15个省、代表280多家经销商,但实际到场只有十几个人。面对比他们人数还要多的记者,经销商们显得有些兴奋,但言语间,还是对各家媒体记者的立场表现出应有的警惕。在门口签到处,一位经销商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们哪家有诺基亚广告,就别进去了”。

  其实经销商们的担心并不多余。他们面对的对手的确太强大。在中国手机市场,诺基亚是当仁不让的“一哥”,它占据了40%的市场份额。当然,也正是因为它的强势,才引发了这场风波,点燃了原本与诺基亚拴在一根绳上的经销商们的怒火。

  重罚成为引发矛盾的直接原因

  诺基亚强行下达的销售指标和与此相关联、对窜货行为课以的重罚被认为是引发这场矛盾的直接原因。

  一位经销商表示:“诺基亚罚款单也好,违约金也好,我们探讨的是诺基亚该不该采用这种方式,目的一个是价格垄断,区域垄断一个是《反垄断法》,包括涉嫌偷税漏税的,都是要告诉诺基亚它可能犯错了,如果这个错是真的,它就要进行改正,改正的结果就是我们所诉求的结果,取消这种罚款的模式,把前期已经有过罚款的,应该要进行返还。”

  所谓窜货,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经销商的货被卖到了其他非指定区域。而诺基亚之所以严禁窜货行为,和它在中国内地严格划分销售区域,采取区域价差的分销体制有直接关系。同一款诺基亚手机,各渠道间存在巨大差价,越处于金字塔顶端,价格越有优势。以诺基亚N95为例,同一款产品,处于金字塔底端的二级批发及店面经销商的提货价格,居然比处于金字塔顶端的诺基亚区域直控分销商高出了近五百元。而诺基亚之所以要发展如此多元化的渠道战略,一些经销商分析,一方面,是因为诺基亚认为中国的经销商忠诚度不高,这样做可以巩固渠道,甲如果不做,乙还会为它“卖命”;另一方面,自身各渠道产品存在差价,必然导致窜货行为的发生,而它又可趁机从中谋取暴利。

  诺基亚是从去年开始对窜货行为课以重罚的,一部窜货手机,罚金少则2000元,多则一两万元。而之所以经销商有窜货冲动,则主要是因为诺基亚的销售指标过高,如果完不成销售任务,这些经销商就拿不到返点,而如果选择窜货,又要被课以重罚……正是如此,经销商们认为自己才被逼上梁山,只有与诺基亚翻脸。

  声讨方:列举诺基亚三大罪状

  对于近期出现的经销商事件,诺基亚表示,那些闹事的经销商并非诺基亚正式的合作伙伴,而是诺基亚签约的经销商二次甚至三次发展的经销商。对这种说法,声讨诺基亚的经销商也表示认可。他们觉得正是他们这些处于金字塔最底部的人,是受盘剥最多的人。

  显然,这些底层经销商与诺基亚的矛盾积怨已久。他们有备而来,列举了诺基亚的三大罪状:第一严格约定了出售给经销商的价格,此举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经销商认为,FD渠道是诺基亚偷税漏税的天堂,诺基亚对其经销商的反利和窜货罚款收入,是营业外收入,应该就这部分收入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第三经销商指责诺基亚不对窜货提供换新服务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长沙经销商刘友朋说:“诺基亚产品只要是外地串到本地来的,诺基亚不给三包,本地的到长沙去,就得返回北京做翻新,我们厂家不能给你翻,这是违法的。”

  经销商们指出,“诺基亚窜货管理中心”不仅罚款偏高,而且不能出具发票。而这样的罚款,据他们所知,一个月就高达5000万元。经销商称,FD渠道是“诺基亚偷税漏税的天堂”。他们认为,诺基亚对其经销商的返利及窜货“罚款”收入,是营业外收入,应该就该部分收入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从这点来说,诺基亚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而且数额巨大。

  而诺基亚风波中与消费者最有关联的一条则是诺基亚规定,对于“窜货”不提供“换新”服务,经销商们昨天站在消费者立场,认为这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助阵方:闹事经销商并不代表主流

  有趣的是,来京“喊冤”的窜货商号称有280家,而诺基亚则同样邀请了200家合作伙伴助阵。

  就在窜货商代表与媒体对话进行过程中,诺基亚200家合作伙伴在参观完北京经济开发区的诺基亚工厂后,回到这家酒店的四楼进餐。记者刚走到宴会厅门口,就被诺基亚的会务组织人员拦在外面。看来诺基亚方面对经销商的媒体会也早有应对准备。

  昨天晚间,有几家省级直控分销站出来表示,这部分闹事的经销商并不能代表主流、不能代表全国大客户的观点。他们的窜货行为并不利于市场健康,对其他遵守游戏规则的同行并不公平。据其透露,窜货的通常违约金只有几百块钱,这与窜货商们提供的数据相差很大。

  来自窜货商们的消息说,他们递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的举报信已被受理。经销商董先生表示,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不排除最后付诸法律手段、正式起诉诺基亚的可能。

  法学专家:很难认定诺基亚涉嫌反垄断

  诺基亚是否真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涉嫌偷税漏税,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利益?昨天晚间,新闻纵横值班编辑采访了三位业内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很难认定诺基亚涉嫌反垄断。李曙光表示:“前提是具有两个以上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存在,它才存在垄断协议的情况。诺基亚它实际上是它一家,它不是两家来做垄断协议,也不是厂商之间的合谋。所以它不存在第十三条这个垄断协议的概念。按照反垄断法第三章的规定,市场支配地位首先一般来讲它一个经营者,它市场的产品占有率要达到1/2以上,两个经营者它要达到2/3以上,那么,我们现在讲的是一个经营者诺基亚,但是我不了解它的产品占有1/2以上,然后最重要的是它是不是滥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来销售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还有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它来进行交易,或者与其指定的交易人进行交易。只有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才是我们反垄断法要干预的。”

  营销学专家:分区域销售不涉及违反反垄断法

  货商认为诺基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还有一个依据是,诺基亚分割销售市场,导致具有竞争关系的各经销商不能够就价格展开竞争,从而推高了其产品价格。对此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营销学教授王建国昨晚在接受《新闻纵横》采访时分析说,分区域销售,防止窜货,就是为了防止自己产品竞争,搞乱市场,而且问题的关键是诺基亚并没有阻止它的产品和别的产品竞争,因为也不涉及违反反垄断法。

  王建国说:“严格的说它是市场分区域销售,其实这种销售模式我在2004年帮助一家公司做咨询时他们就是这样做的,自己的产品分区他就是不让你窜货吗,如果它允许窜货就会形成自己产品和自己产品竞争,它这道理很简单,销售中反点是和销量相关的,如果湖北、湖南都签了合同,相互窜货,我就会完不成啊,并且相互之间会搞乱市场,再有一个,作为销售者,你跟它签了合同你要讲商业道德,要么你别跟它签,你签了不能窜货就是不能窜货,窜货你就违反了商业合同,商业上诺基亚没有问题,再一个它罚款多少才合理,那是他们的和我们没有关系,它决定罚多少款才能阻止这种行为那是另外的事情,但是我不认为他涉及反垄断法,因为它是防止自己产品相互竞争,并不是阻碍它的产品和别的产品竞争。

  观点:不能单纯一罚了之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领导力研究中心研究员秦合舫教授昨晚在接受《新闻纵横》采访时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诺基亚窜货门风波。他觉得,诺基亚窜货危机还只是表面现象,对诺基亚而言,真正的威胁绝非眼前这200多经销商,而是中国消费者对手机价值的认识发生变化之后,必然面对的盈利之路的重新定位和选择,如果解决不好这个现实问题,诺基亚在未来将面临更大的危机。

  秦合舫表示:“这么大范围的经销商都有意见,说明不是个别经销商违反合同的问题,肯定是现在的销售状况出现了大问题,诺基亚它原来是全球最大的手机运营商,而且这些年它一直处于上升势头,但是现在受到外部大的环境和手机产业本身变化三代手机、智能手机冲击趋势的影响,它本身经营上已经进入了一个平台期,这样一个影响就使它原来的营销体系已经和它的整体环境不相匹配,在这种情况下它还按照它原来的要求给经销商压迫的话,经销商是难以承受这样的压力的,这是诺基亚发生比较严重的窜货风波的诱因,我们说诺基亚以罚款的方式来对待窜货,从契约关系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诺基亚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纯一罚了之,而要从公司整体战略的角度来看怎么调整这个经营体系,包括它的这个分销体系。”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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