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05 02:1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7月下旬,太原市民张女士来本报反映:今年3月15日,她随家人在尖草坪苏宁电器商场花5800元买了一台47英寸创维牌液晶电视,使用一个月后发现屏幕上经常有条纹出现,而且偶尔有图像模糊不清的现象。
起初以为是信号问题,没料到,几天后,屏幕变成了黑屏。
5月8日,她向创维电视的售后进行反映,创维的维修人员经过检查后认定是屏坏了,属于人为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张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好好的放在电视柜上怎么会人为损坏呢?维修人员告诉张女士,这种情况无法维修,只能是换屏,换屏费是购买价的80%,需要5000元,如果是换新的也是5000元。
无奈,张女士只好向创维总部进行了投诉,总部工作人员答复,如果对维修人员的认定有质疑,可以去国家的权威部门鉴定。在随后的日子里,创维售后多次与张女士电话联系,一再询问是否看好别款电视,什么时候换新电视,旨在推销他的商品,却不提维修之事。张女士说:“像创维这样的售后服务谁还愿意再购买创维品牌呢?”她无奈地摇摇头:高昂的鉴定费阻挡了她维权的脚步。
本报记者 庞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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