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温州8月4日电 记者陈东升通讯员王纯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天,该院以涉嫌抢劫罪、绑架罪对温州“4·05”持刀抢劫袭警案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4月4日,董星等4人伙同张强(已死亡)从江苏来到温州,准备向一些KTV收取“保护费”。
4月5日晚,他们来到市区一家KTV消费,制造事端将前来解决问题的王某、佘某及3名陪酒小姐一并控制在包厢内。5人手持事先准备好的砍刀,强行劫走被害人的3部手机。随后,要求这家KTV每月给付5000元“保护费”,并当场收取了第一次“保护费”。
这伙人持刀挟持上述人员走出KTV时,与接到报警赶来的公安民警相遇。他们拒不接受放下凶器、释放人质的警方命令,反而持刀袭警。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警方当场击毙张强,现场抓获两人,并于次日凌晨将逃跑的另外两人抓获,被劫持人质全部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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