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凌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的袁某驾驶无牌照的农用三轮车,拉着17人乘夜色前去抓蝎子,与一辆重型半挂车迎面相撞,袁某与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另外造成1人重伤,9人轻伤。人们议论这起惨烈的交通事故时,更多的是当地村民疯狂抓捕贺兰山蝎子带来的担忧。
“从今年4月开始,每天都有几十辆农用车与近百辆摩托车违法拉载上千名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村民去捉蝎子。许多司机没有驾驶证,超载现象极为普遍。民警虽对村民及司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但仍有部分人置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违法超载。”银川市兴庆区交警二大队一位民警担心地说。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蝎子是药材,同时又可成为餐桌上的贵菜,蝎子身价倍增,当地农民群体上山捕蝎成为“发财致富”新门路,每天浩浩荡荡成为当地一景,很多中小学生也加入其中。大量捕蝎者进山破坏封山育林的围栏,使保护区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因为蝎子不是法律保护的动物,相关法规制度又缺失,执法部门对群体上山捕蝎破坏生态的行为制止处罚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不断被捕蝎者围攻。
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曹吉章说,由于大量农民群体上山滥捕蝎子,目前,贺兰山保护区单位面积内的蝎子数量已经明显减少,而蝎子是吃害虫的,同时,也导致与蝎子有关的生物链被破坏,有害昆虫大量繁殖。
他说,对蝎子的保护目前处于法律真空地带,捕捉多少只或多少公斤蝎子才构成违法?对有组织的捕蝎者如何立案查处?法律都没有规定。执法人员很难对捕蝎者进行处理,当发现有人在保护区内捕捉蝎子时,执法人员只能对其进行劝阻。行为严重的,采取没收捕捉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罚款难以执行,执法人员还经常遭到围攻。对于蝎子的保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经多次提请政府部门出台地方性法规,希望对捕蝎者和收蝎子者给予严厉打击,目前还没有结果。
本报银川8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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