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06 02:01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8月5日讯(记者张隽波)“处理能力不足日排污水量的一半、处理后水质达不到当前的环保要求、且有近半数污水不能汇集到污水处理厂……”今天,当“生态汾河”新闻采访团来到汾河上游的静乐县污水处理厂时,该县环保局局长谢九柱对记者说。
谢九柱说,位于汾河岸边的静乐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近两年来,每天处理能力平均为2500立方米,不足目前县城日排污水5200立方米的一半,处理后水质基本能达二级标准,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一级A类标准。随着静乐县城常住人口增加和国家对河流上游水域保护的严格要求,目前污水处理厂已“疾病缠身”,急需进行工艺改造。
“由于城市建设较为落后,雨水和污水没有实现彻底分流,一遇大雨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停运,即使在平时也有近半数污水不能汇集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谢九柱说。
不仅如此,静乐县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不完整,处理设施简陋,预处理设施缺少细格栅和沉沙池,未建污泥处理系统,严重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水质也难以保证。在污水处理厂墙外,未经处理的污泥乱倒成堆,刺鼻的气味令人窒息。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至少需要3000万元资金,县里已将改扩建方案报到省里有关部门。资金问题是项目实施的最大阻碍,我们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向多部门争取资金,尽早做到向下游地区提供清洁安全的汾河水。”静乐县县长张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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