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杨夏
通讯员沈守清报道 近日,湖北省地震局与气象局就向社会公众发布地震信息工作达成协议:地震发生后,省地震局提供地震震情信息,由省气象局通过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
协议规定,气象局在接到地震局信息发布传真后将在30分钟内发送。发生在省内4.0至4.9级地震,在地震震中所在市(州)和其他受影响的区域发布;发生在省内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在全省范围内发布;处置重大地震事件信息在事件发生地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大大提高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可控性。
据悉,去年8月,湖北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由省气象局牵头建设湖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这一平台依托现有气象业务系统和预警信息系统,扩建信息收集、传输渠道及与之配套的业务系统,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发布接收子系统,形成反应灵敏、传输快捷、覆盖范围广的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
根据省政府关于充分利用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要求,未来将有更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通过该平台发布。
湖北省地震局、气象局商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震情信息发布联席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讨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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