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名校喇沙书院一名16岁中四男生,在校内被师生揭发藏有摇头丸及违禁的止痛药品,5日承认各一项藏毒及藏有违禁药物罪名而候判。辩方求情时指,事后男生成绩有显著进步,验尿结果也证明他无滥药,而校方也希望给男生改过机会。
将于下学年升读中五的16岁张姓被告,5日由家人及学校辅导主任方志扬陪同到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案件押后下月16日以待感化报告完成才判刑。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有两名胞姐,她们分别为中学教师及香港理工大学一年级生,被告现仍于九龙城名校喇沙书院就读,2007年更是校内舞蹈队队员,校内成绩虽非优异,也属中等水平,案发后成绩也有进步,事后两周有去验尿,报告证明尿液没有K仔或忘我等毒品成分。
其家人及老师也有代撰求情信,家人更提及被告日常乐意照顾家人及做家务,他已对事件感到懊悔。
喇沙书院辅导老师方志扬在庭外指,校方报警目的是希望能帮助被告,所以会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不会影响被告的操行成绩及下年度的中五会考。
案情指,本年4月3日下午喇沙书院内,学校老师及领袖生发现被告行为怪异,带他到教员室搜身,发现被告的左裤袋内藏有3粒药片,于是报警。被告警诫下承认藏毒,并希望警方给予他一次机会,又承诺会远离毒品。
药片经化验下,证实为俗称“摇头丸”的亚甲二氧甲基安非他明及属止痛剂的甲芬那酸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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