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早前提拔多名县委书记到省直机关、厅局任职后,湖南再推用人新举,新提任19名县委书记为副厅级干部,其中有16人继续兼任县委书记(人民网8月4日消息)。
据悉,湖南省县委书记的平均任期接近3年,这样的任职时间太短了。
而据近些年反腐败的一些成果,曾有许多人讲,县委书记已经成了腐败的重灾区。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还是源于我们的监督体制对这一阶层的监督存在问题。县委书记算是基层的干部,在一个县那么大的地方,他就是老大,无论什么事他都说了算,过去我们讲“天高皇帝远”,由于监督的不到位,县委书记就是这样的天高地远的“皇帝”。老百姓的监督根本是望尘莫及,上级的监督也是鞭长莫及,同级的监督形同虚设,而一个县又占据着多种可供权钱交易的资源,这些都使县委书记这个职位成为腐败的潜在的重灾区。
另一方面,县委书记这一职位又处于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中央省市的种种政策方针最终都要通过县级政府来落实。可以这样说,中央省市更多是“务虚”的,更多是通过切合的政策方针来掌握着方向,来指导实践。这些方针政策即使再英明正确,也都必须落到实处才会有其实际的意义。而县乡两政府便担当着这份职责,他们更多是“务实”的。因此,县委书记这一职位又是相当重要的,县委书记如果都做好了,工作好了,那中国的好多事情就办好了,否则中央的决策再好,恐怕都收不到好的效果。我想这也是近些年来中央对县级政权愈来愈重视的根本原因。
其实说到湖南的这项举措,也并不是创新的东西,我国古代早就是如此。我国历史上许多封疆大吏及朝廷重臣都有基层县令的经历,而且由于过去封建制度的原因,许多重臣被贬都有为基层官吏的经历。象苏东坡、白居易这样的京官都曾做过基层官吏,留下了苏堤、白堤,至今还在发挥着作用。因此我以为这项举措虽然有些积极意义,但由于其出发点的原因,却不可能完全能够解决县委书记存在的一切问题。因为它只是想通过这样给予县委书记们一些激励机制,让他们有“奔头”,从而解决是“干了两年想调动,三年不动就活动”的问题。这说到底只是对县委书记近些年来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迁就,而非是一个治本之策。
我们都知道,一个县级政府的任期一般都是五年,但为什么会出现任期不满仅干两三年就走的现象呢?我想,根本原因还在于上级部门对官员的任意调动。这样的调动虽然都有其原因,但无论如何都不是科学的,而且也不利于地方和谐民主。也正是由于这样干部任期的随意性,使那些县委书记们心有旁骛,只怕耽搁了升迁。如果一个干部只能在任期内干,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吗?还用得着用厅级待遇的“饵”来稳这些“县官”们吗?
前面我们说到了县委书记是腐败的重灾区,我们又说了县委书记这一职位的重要,而如何让县委书记们兢兢业业为百姓服务才是关键,否则,你即使给他个副省长的待遇都没用。我们要看的是他们是不是在为老百姓切实服务。而这靠封官许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靠的只有切实有效的监督。只有县委书记们真正受到民众的监督,只有他们工作时如坐针毡,如临芒刺,只有这种监督让他们不得不勤政廉明,不得不一心为民,这一切问题才可以得到解决。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