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依法提请批捕魏志刚 调查认定
司机超速 马芳芳被撞时没走斑马线
时报记者 孙 钥
时报讯 昨天下午4点,杭州市公安局针对杭州“8·4”交通肇事案第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8·4”交通肇事案的调查进展: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肇事者魏志刚行经肇事地点时车辆超速。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局长赵野松表示, 肇事者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昨已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8.4”交通肇事案肇事者魏志刚。
认定肇事车超速
警方表示,根据3名现场目击者(均系机动车驾驶员,其中1名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刚本人的供述,“肇事车行经肇事地点的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赵野松说。
到底超速了多少,交警部门已委托质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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