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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逃亡十载想回家 自称“可缴罚款可坐牢”

2009年08月07日07:5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赖昌星(资料片)
赖昌星(资料片)

    逃亡整十载赖昌星想回家

  承认偷税漏税并称“可缴罚款可坐牢” 

本报讯 近日,加拿大移民部长肯尼证实,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携女儿自愿返回中国。而就在传出曾明娜回国的消息之前,赖昌星自称:“已经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乡,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国。”

  1999年4月20 日,“远华走私案”被正式立案,同年8月13日,赖昌星举家逃往加拿大。

这10年在加拿大的生活,赖昌星感受如何?

  “这10年我过得很辛苦,经济上很苦,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赖昌星说。

  据了解,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赖昌星被加拿大警方关了4个月。放出来之后,又多次被抓,进出拘留中心十多次。

  赖昌星说,“我出来10年,两个姐姐两个哥哥都去世了,但我经常打电话回去问候老家的人。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按照官方数字,赖昌星参与走私所瞒报的税款达到500亿元人民币。

  对此,赖昌星称,“我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偷税漏税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偷税漏税,可以缴罚款,也可以坐牢。日后经过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后加拿大还是要遣返我,我是会接受的。”

  加移民部发言人表示赖昌星可随时离加

  温哥华Omini电视台华裔时事评论员丁果,近日采访了加拿大移民部长肯尼。

  “见到他后,我开门见山提到赖昌星案件。”丁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肯尼表示中加两国在赖昌星案件上的政府间沟通、协调,从来没有终止过。

  丁果称,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已经携女儿赖真真自愿返回中国福建,并在中国受到良好对待,目前生活稳定,这对说服赖昌星回国投案自首非常有利。

  加拿大移民部媒体发言人凯伦·沙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拿大没有出境管制,在加拿大境内的人可以随时自愿选择离开加拿大,移民部无权干涉。

  本组稿件综合《华商报》、《新京报》、《法制晚报》

  自愿接受遣返可获减刑机会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风分析,由于曾明娜与赖昌星在加拿大均属非法移民,在强制遣返的范围之内,“如果非法移民自愿接受遣返,就无需强制遣返。目前来看,这是曾明娜和赖昌星最好的出路。”

  黄风认为,从现实出发,赖昌星应当充分考虑接受自愿遣返,“中国的司法机关有可能将其认定为自首,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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