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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知名警长涉嫌包庇卖淫贩毒被判入狱半年

2009年08月07日09:4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外号“扒手克星”的香港旺角警区前警长冯显桦向有意经营牵涉“黄毒”会所的友人“放料”,教导如何避开警方执法,终被廉政公署卧底揭破。警长6日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半年。
法官直斥被告知法犯法,给不法分子意见,有伤风化及助长罪恶。

  涉案其余两名被告,分别是任职装修工的刘剑雄(41岁)及无业男子朱晏宾(40岁),二人在案件审讯期间,突然承认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6日被判囚1年。

  区院暂委法官判刑指出,被告冯显桦(48岁)虽没有收取利益,不涉贪污,但他身为资深警员,却利用工作知识,指点友人经营非法会所,其意见足令对方更懂避开警方执法,又或令经营者脱罪。

  法官续指,冯过往多次获上司嘉许,却未能洁身自爱,误交损友,犯下令警队耻辱的案件;纵然拟成立的会所未必真的成事,对社会损害有限,但为维护廉洁,故判囚是唯一选择。

  辩方求情称,被告加入警队28年,获上司称赞工作拼搏。被告因对法律无知,热心助人,才犯下令人生蒙上污点的案件,加上被告已失去长俸,案件也困扰他近两年,现已非常后悔。

  案情指廉政公署于2007年2月派出卧底“阿俊”及“耀哥”结识刘及朱,声称有意开办涉毒品及卖淫活动的私人会所,其后刘及朱介绍冯给两卧底认识。冯于2007年6月22日及7月5日的两次会面中,均向“阿俊”提供意见,例如在会所内设告示板、声称已提醒访客不要参与非法活动、把内地来香港妓女视作“顾客”、收取入场费令警方难以“告得入”等方法等,以便利会所进行不法勾当。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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