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警察、居委会都拿他没法
男子所在的官园社区居委会陈主任证实了老陈的说法,陈主任说,男子精神有问题,现在该男子跟老母亲和姐姐住在一起,母亲已经七八十岁了,而他姐姐则有点傻,目前全家靠低保金生活。“公安到他家里去,他就在公安身后将石头扔到地板上去,差点就砸到公安了。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办法解决,你说有什么办法?”陈主任无奈地说。
昨日下午,芗城公安分局巷口派出所钟所长说,据他初步了解,该男子家共有4个兄弟姐妹,其中两个是正常人,“但是好像也不大管他们。
声音:希望政府出资送男子医治
老陈等附近的人都期望说,该男子家庭贫困,应由政府部门出钱将他送医院治疗。“曾经把他带到精神病院,我们老板花的钱。但是后来老板说赞助二、三千元可以,但要一辈子帮他付医药费是不可能的。”老陈说。
昨日下午,漳州市福康医院刘院长听了情况后表示,该男子存在心里障碍,应该送到医院进行救治,但是“鉴于目前这种情况,应该让民政局去协调,由政府部门出资,我们也可以做一定的减免。”
记者手记
对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
男子的行为,警察、居委会、被骚扰单位和居民都奈何不了他。监护人起不到监护作用,但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责任,不应缺席。
到底谁该背负起给予这个特殊群体人道主义关怀的重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如果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其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应该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在这则新闻中,我们看不到缜密的法律规定在现实中的执行。
至于精神病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一直是个全国性的难题。对于这一问题,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有固定的财政预算,专门承担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由国家出钱,将对社会安全有隐患的精神病人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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