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6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通讯员常鸣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申请“3G门户”商标被驳而与国家商评委对簿公堂的久邦计算机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日前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据了解,久邦公司开办了“3G门户网”,并于2004年11月30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3G门户”商标的申请,2007年12月,商标局经过评审驳回了该注册申请,经久邦公司申请复审,商评委仍然作出了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
为此,久邦公司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
对于久邦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3G”概念的提出早于久邦公司申请商标注册的2004年,普通消费者对于“3G”代表了一种移动通讯技术早已知晓,久邦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3G”有除此之外的一般理解。法院还提出,申请注册的商标“3G门户”可拆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3G”和“门户”都属于通用词汇,以两个行业内的通用词汇申请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维持国家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宣告“3G门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3G门户”商标注册纠纷尘埃落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