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8月7日电(记者王飞航)山西省2009年下半年将组织1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以见习促进就业。据悉,见习期间,毕业生将获得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贴,由地方财政和见习单位各分担50%。
为帮助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2009年山西省组织1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需要为他们填写就业见习证明。如果毕业生被见习单位聘用,见习时间便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张韧处长介绍:“在选择见习单位的时候,我们充分考虑到毕业生就业的便利,尽量选择那些能够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的单位,让未就业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能有更多的机会与单位签约。”
据悉,今年山西省约有25万名毕业生要找“饭碗”,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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