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对大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力者严格问责
本报讯 (许亚琴记者孔芒)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力,合江县大桥镇镇长和一名副镇长被免去职务,镇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7日,泸州市召开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通报合江县大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问责处理情况。
在合江县大桥镇中心卫生院和老搬运社旁,设置有一个垃圾收集点,由于垃圾不入库现象时有发生,且臭气扰民,当地群众于今年4月、5月两次致电12345市长热线,要求搬迁该垃圾收集点。镇政府在收到交办受理单后,研究了4条处理意见,但其中规划新建一个垃圾堆放场的决定未及时实施。7月中旬,有网友发帖反映了这一问题。
网友反映的问题引起各方关注。8月4日,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派员前往大桥镇调查,发现垃圾收集点扰民问题仍未得到整改。合江县委、县政府随即召开会议对此进行研究,并由纪委书记带队到大桥镇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督促整改该垃圾收集点。当日,该垃圾收集点被撤除。
8月6日下午,合江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该县各乡镇、各部门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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