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8月9日电记者李光明针对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出现下滑和安徽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不平衡状况,安徽省检察院近日出台四项措施,防止办案工作出现大起大落,确保各级检察机关办案力度不减、工作不松,办案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扩大案源,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健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协作,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受案下降问题。要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作用,省院和各市院要加强对重大案件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对下级院查办却有难度的案件,适时采取领办、提办、交办、督办;要发挥反贪要案线索报备和反渎线索统一管理作用,健全案件线索评估、分流、交办和督办机制,通过对案件线索的有效管理把全省办案工作“统一起来”,切实解决办案工作各自为战问题。要充分发挥上级院的带头示范作用,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由市院、省院承担,把查办大要案的成效作为衡量市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主要指标,切实解决办案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切实解决办案工作中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看审分离,绝不允许刑讯逼供。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说,作为检察长,决不能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甚至人为控制立案数,制造所谓的“波峰波谷”;决不能借口保护地方经济发展而放弃职责,更不能人为设置办案禁区;决不能以求稳怕乱为借口不敢办案、不愿办案;决不能在困难压力面前消极懈怠、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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